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3年度,1211號
SCDM,113,附民,1211,2025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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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211號
原 告 享程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韋翔
訴訟代理人 胡林凱律師
被 告 鄭宇傑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50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4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 法 官 廖素琪

法 官 楊惠芬

法 官 江永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
書記官 彭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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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享程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