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3年度,3144號
PCDV,113,訴,3144,20250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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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144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王誌鋒

陳世杰

被 告 李俊為

邱麗金

李俊信

李俊富
李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被告李俊信未合法送達,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
4年9月24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6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筱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8  日
              書記官 林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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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