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3年度,2516號
PCDV,113,訴,2516,20250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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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516號
原 告 鄧允

鄧萬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晉佑律師
被 告 曾素真
巷0弄0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就被告曾素真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8月12日上
午11時0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古秋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劉馥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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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