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4年度,160號
PTDV,114,司拍,160,2025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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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160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陳品皓陳奕任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債務人地源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龍昌國
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法人登記資料,或於主管機關
設立登記資料,併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
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欣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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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地源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