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836號
SLDV,114,訴,836,20250731,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836號
原 告 一如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泰昌
訴訟代理人 陳淑玲律師
被 告 連景
連敏雄(死亡)
楊陳雪花

訴訟代理人 楊悅君
被 告 陳娟華


陳銀華

陳春

陳仲義
李欣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言
詞辯論終結,茲因被告連敏雄於同月23日死亡,爰命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世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廖珍綾

1/1頁


參考資料
一如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