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質權債權不存在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1126號
SLDV,114,訴,1126,2025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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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126號
原 告 鄭中平


訴訟代理人 陳婉儀

被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汐止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勝傑
被 告 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北市○○區○○路00號1樓 法定代理人 黃政成 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葉春伸
被 告 陳建仲
訴訟代理人 鄭任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質權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邱光吾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唐千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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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汐止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汐止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