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474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銘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127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銘德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
徒刑捌年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
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
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
得易科罰金之罪,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
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
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
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
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按
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
科之他罪合併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罰金部
分所處之刑,自亦毋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
官會議第144號解釋參照)。再者,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
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
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
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
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
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
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
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
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年度台非字第32號、92年度台非字
第187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
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上開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附
卷可稽,其中首先判決確定日為如附表編號1之民國112年11
月1日,各罪犯罪時間均在此之前,且犯罪事實最後判決即
如附表編號18之法院即為本院,有如附表所示各判決、法院
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是檢察官之聲請合於前揭規定,應予
准許。受刑人復具狀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得易科罰金之罪、
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有刑事請求更定應
執行刑之聲請狀在卷可憑(本院卷第55至65頁),經檢察官
依其請求向本院為聲請,經核與上述規定均無不合,認檢察
官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四、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件編號3至7、8至9、16至17所示之罪,
前分別經本院112年度訴字第315號、112年度朴簡字第397號
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年8月、4月確定,是本院定應
執行刑,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
,自應受前開判決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範圍內定
應執行刑。
五、經本院函詢受刑人關於本案定應執行刑之意見,惟自114年6
月2日迄今,受刑人尚無回覆意見,有本院送達證書在卷可
稽(本院卷第111頁),復衡酌罪責相當原則及特別預防之
刑罰目的,具體審酌受刑人如附表所示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
關係、各該行為之行為方式、危害情況、彼此間之時間與空
間關係、偶發性、各別刑罰規範之目的、侵害法益之專屬性
或同一性、輕重罪間體系之平衡、所犯數罪反應出之行為人
人格特性及犯罪傾向、加重效益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總體
情狀,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示之刑。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舒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廖俐婷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7月15日 112年3月23日 112年5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0452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570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283號 112年度易字第33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決日期 112年9月15日 112年12月8日 112年12月2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283號 112年度易字第33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11月1日 113年1月15日 113年1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 註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749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8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4號(編號3至7曾定應執行刑1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25日 112年5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22日 112年12月22日 112年12月2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23日 113年1月23日 113年1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4號(編號3至7曾定應執行刑1年)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4號(編號3至7曾定應執行刑1年)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4號(編號3至7曾定應執行刑1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竊盜 準強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6月2日 112年6月11日 112年6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709、7253、7499、7975、7976、7977、858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22日 112年12月22日 112年12月2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112年度訴字第31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23日 113年1月23日 113年1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4號(編號3至7曾定應執行刑1年)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5號(編號8、9曾定應執行刑5年8月)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15號(編號8、9曾定應執行刑5年8月)
編 號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9月6日 112年8月12日 112年9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176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839、13057 、13058、130 5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839、13057 、13058、130 5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24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0月31日 112年11月28日 112年11月2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24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12月4日 112年11月28日 112年11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18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5號
編 號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8月13日 112年8月14日 112年9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839、13057 、13058、130 5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839、13057 、13058、130 5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337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6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8日 112年11月28日 112年11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5號 112年度易字第77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11月28日 112年11月28日 113年1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36號
編 號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7月22日 112年8月31日 112年9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3668、1366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3668、1366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531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97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97號 113年度易字第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4日 112年11月24日 113年1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97號 112年度朴簡字第397號 113年度易字第4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2日 113年1月2日 113年3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1號(編號16、17曾定應執行刑4月)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1號(編號16、17曾定應執行刑4月)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