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
(行政),簡字,113年度,275號
TPTA,113,簡,275,2025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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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簡字第275號
原 告 顧昌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代 表 人 李美珍
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侯友宜
訴訟代理人 謝玉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性騷擾防治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26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9 日
法 官 楊甯伃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呂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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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