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14年度,1812號
TCEV,114,中簡,1812,20250725,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中簡字第1812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陳冠雲
凃福仁
林語彤
被 告 黃朝鈞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於民國114
年6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4萬4,103元,及自民國114年2月19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除減縮部分外)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 實 及 理 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減縮應
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
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原請求被告給付新臺幣(
下同)29萬357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嗣於本院民國114年6月23日審理時
以言詞將請求金額變更為14萬4103元(本院卷101頁),利
息部分不變,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與前揭規定相
符,應予准許。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
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112年8月14日17時58分,無照駕駛車號00
0-0000汽車,行經臺中市○○區○道○號177.5公里處南側外向
時,因過失撞擊訴外人鄭唐皇所有、由訴外人楊貴琴駕駛之
車號000-0000汽車(下稱系爭車輛),致系爭車輛受損。原
告已依保險契約賠付系爭車輛必要之修復費用合計29萬3570
元予鄭唐皇(含零件16萬6074元、工資7萬6400元、烤漆5萬
1096元),零件經計算折舊後為1萬6607元,故請求被告賠
償14萬4103元,為此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提
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4萬4103元本息。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國道公路警
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初步分析研判表、系爭
車輛行車執照、估價單、統一發票、理賠計算書為證,並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交通事故調查卷宗所附調查紀錄表
、現場圖、調查報告表、補充資料表可參。被告已於相當時
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爭
執,依本院調查結果,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汽車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
害;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
減少之價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之2前段、第
196條分別定有明文。又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查系爭車輛支
出之修理費為29萬3570元(零件16萬6074元、工資7萬6400
元、烤漆5萬1096元),其中零件之修復係以新零件更換已
損害之舊零件,在計算損害賠償額時,自應將零件折舊部分
扣除,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
之規定,非運輸業用客車、貨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
遞減法每年折舊1000分之369,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
則第95條第6項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
,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
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1月計」。系
爭車輛自出廠日102年1月迄本件車禍發生時之112年8月14日
,已使用10年7月,零件扣除折舊後之費用為1萬6607元(計
算式:166074元×0.1≒16607,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加計
工資7萬6400元、烤漆5萬1096元,共14萬4103元。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給付14萬4103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114年2月19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
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爰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羅智文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素真

1/1頁


參考資料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