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簡調字,114年度,431號
CYEV,114,嘉簡調,431,2025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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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調字第431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智
代 理 人 施柏丞
相 對 人 柯建廷





代 理 人 蔡沂珊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調字第43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5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
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游鵬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施柏丞
相對人代理人 蔡沂珊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80,000
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四、相對人因本件事故所受之體傷與財損部分自行處理。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施柏丞
相對人代理人 蔡沂珊
調 解 委 員 游鵬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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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