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63號
聲 請 人 蘇李芳雅
代 理 人 蘇勝雄
相 對 人 盧柏勳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6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8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
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蘇勝雄
相 對 人 盧柏勳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50,000元整(含機車維修
費、強制險保險金),並當場交付現金由聲請人代理人點收
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蘇勝雄
相 對 人 盧柏勳
調 解 委 員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8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