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小調字,114年度,855號
CYEV,114,嘉小調,855,20250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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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855號

聲 請 人 耿筠

相 對 人 邱慶鴻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85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
中華民國114年7月17日上午09時3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
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耿筠
相 對 人 邱慶鴻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4,820元整,並當場給付由聲請
人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耿筠
相 對 人 邱慶鴻
調 解 委 員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7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7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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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