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許可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3年度,44號
KSBA,113,訴,44,20250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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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訴字第44號
原 告 林和均


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 律師
家明 律師
葉賢賓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周駿男
王鳳卿
上列當事人間廢止許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6  日 法官 林 彥 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蔡 玫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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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