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185號
聲 請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 理 人 孫文慶
相 對 人 謝立林
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
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99年12月27日以其所有如附表
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台幣(下同
)26,4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
國129年12月19日,約定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為
清償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於民國99年12月28日向聲請人借用22,000,000元,
利息及違約金依契約所載。詎相對人自民國114年2月28日起
即未依約還款,尚欠本金7,916,762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
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
書影本各1件、土地登記謄本1件及建物登記謄本18件、房屋
貸款約定書影本1件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抗告狀,並需繳抗告費新台幣1,500元。關係人如就聲 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5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李曜崇
附表:不動產標示
土地: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地 目 面積 權利範圍 備考 市 區 段 小 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 新興 新興 二 1412 180 全部 建物︰ 編 號 建 號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備考 建物門牌 樓層面積 合計 附屬建物用途及面積 1 4194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地下層:58.24 合計:58.24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地下層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64 2 4195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一層:23.56 二層:34.95 騎樓:11.39 合計:69.9 陽台:2.91 平台:2.91 全部 仁愛一街163號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88 3 4196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一層:23.14 二層:34.37 騎樓:11.23 合計:68.74 陽台:2.91 平台:2.91 全部 仁愛一街165號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88 4 4197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一層:18.98 二層:30.37 騎樓:11.39 合計:60.74 陽台:5.5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88 5 4198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三層:99.69 合計:99.69 陽台:5.82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3樓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132 6 4199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四層:26.02 合計:26.02 陽台:5.82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4樓之1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7 4200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四層:19.67 合計:19.67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4樓之2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8 4201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四層:19.26 合計:19.26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4樓之3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9 4202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四層:24.01 合計:24.01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4樓之4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0 4203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五層:26.02 合計:26.02 陽台:5.82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5樓之1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1 4204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五層:19.67 合計:19.67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5樓之2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2 4205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五層:19.26 合計:19.26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5樓之3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3 4206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五層:24.01 合計:24.01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5樓之4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4 4207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六層:26.02 合計:26.02 陽台:5.82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6樓之1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5 4208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六層:19.67 合計:19.67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6樓之2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6 4209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六層:19.26 合計:19.26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6樓之3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7 4210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六層:24.01 合計:24.01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6樓之4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34 18 4211 新興段二小段141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七層:99.69 合計:99.69 陽台:5.82 全部 仁愛一街167號7樓 共有部分:新興段二小段4212建號,311.2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分之132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 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