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14年度,187號
ULDV,114,監宣,187,20250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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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監宣字第187號
聲 請 人 蔡義

相 對 人 蔡姮姿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為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蔡姮姿(女、民國00年00月00日生、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為受輔助宣告之人。
選定蔡義聖(男、民國00年00月0日生、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Z
000000000號)為受輔助宣告人蔡姮姿之輔助人。
聲請程序費用由受輔助宣告之人負擔。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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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