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4年度,181號
TNDV,114,司拍,181,2025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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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181號
聲 請 人 鍾志宏
聲 請 人 汪明昌



相 對 人 鄭羽均


謝芊卉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鄭羽均以其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
  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約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下列之債務類
  別:借款、保證、票據、擔保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1,
  5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聲請人鍾志宏汪明昌債權
  額比例各為2分之1),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13年10月2
  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
  案。
 ㈡相對人謝芊卉以其所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
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約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下列之債務類
別:借款、保證、票據、擔保債務,設定1,500,000元之最
高限額抵押權(聲請人鍾志宏汪明昌債權額比例各為2分
之1),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13年10月2日,債務清償期依
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㈢嗣相對人鄭羽均謝芊卉於113年7月3日共同向聲請人借款
  兩筆,每筆借款金額均為新台幣500,000元,約定清償日期
  均為113年10月2日,簽立借據、本票、不動產抵押借貸契約
  書為證,並以其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
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鄭羽均謝芊卉屆期未依約
清償,迄今尚欠本金1,000,000元暨利息、違約金,為此聲
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抵押權約定事項、借據、本票及不動產抵押借
  貸契約書等件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等件正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
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
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7  日              司法事務官 項仁玉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 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 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 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 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 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 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 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 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一(土地):             114年度司拍字第000181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 權人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19-15 146.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2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22-12 17.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3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23-14 30.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4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24-3 5.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5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33-11 67.00 全部 鄭羽均 006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33-20 155.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7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34-14 246.00 160分之2 鄭羽均 008 臺南市 新市區 東潭頂段 34-28 38.00 11分之1 鄭羽均
附表ㄧ(建物)︰                114年度司拍字第000181號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權利 範圍 所有 權人 一 層 二 層 三 層 屋頂突出物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001 67 臺南市○市區○○00○00號 臺南市○市區○○○段00000地號 3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39.85 44.22 44.22 3.68 131.97 平方公尺 全部 鄭羽均
附表二(土地):              114年度司拍字第000181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 權人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山上區 樹王段 382 96.53 全部 謝芊卉





附表二(建物)︰               114年度司拍字第000181號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權利 範圍 所有 權人 一 層 二 層 騎 樓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001 13 臺南市○○區○○000號 臺南市○○區○○段000地號 2層樓房 加強磚造 48.99 58.79 9.80 117.58 平方公尺 全部 謝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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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