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4年度,1769號
TCDM,114,聲,1769,20250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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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176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建章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4年度執字第7447號、114年度執聲字第1558號),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黃建章犯附表所示之罪而處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開受刑人黃建章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
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
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黃建章因犯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先後判處附表所
示之刑,並分別確定在案。此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附表
所示各罪之判決書各1份附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
為正當,應予准許,爰依聲請並審酌各犯行關連性等情事而
為整體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4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王振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古紘瑋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4   日附表:受刑人黃建章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罪) 有期徒刑1年2月(1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有期徒刑1年4月(4罪) 有期徒刑1年1月(6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1年4月9日 111年4月15日 111年4月16日 111年4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0373號 基隆地檢111年度偵字第6024號等 新竹地檢111年度偵字第726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士林地院 高等法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1279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2510號 113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判決日期 112年4月20日 112年11月14日 113年5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士林地院 高等法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1279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2510號 113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22日 112年12月18日 113年6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士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928號 基隆地檢113年度執字第630號 新竹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802號 編號1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編號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聲請書誤載為編號3,應予更正) 編號3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聲請書誤載為編號4,應予更正)
編   號 4 以下空白 罪   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11年4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554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3號 判決日期 114年3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法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4年4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7447號 編號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聲請書誤載為編號9,應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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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