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133號
PCDV,114,除,133,2025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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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3號
聲 請 人 陳明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78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楊鵬逸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001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X-0073108-9 7 002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X-0043204-9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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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