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家繼訴字第80號原 告 鄭縈嶸 代 理 人 陳怡伶律師複 代理人 朱祐頤律師被 告 藍秋和 藍文良 藍寶琴 藍秋龍 兼 代理人 藍秋和 被 告 張文寶(即藍翠琴之繼承人) 張婉儀(即藍翠琴之繼承人) 張瑄妮(即藍翠琴之繼承人) 張澄子(即藍翠琴之繼承人) 張里稚(即藍翠琴之繼承人) 陳萬發律師(藍秋昆之遺產管理人) 藍秋竹 藍翠芬 徐承業 鄭徐秀琴 陳家龍 陳家秋 陳家勝 李藍辛 藍滿 藍世傑 藍珮綺 藍文靜 鄧墴明 鄧墴福 鄧鴻吉 陳文謙 陳昭仁 陳佩玲 鄧桂蘭 葉鄧貴鳳 藍阿金 王也聖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王雲儂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王雲音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董 彬 董智朋 董 仲 董 琦 董 淳 許王敦子 王達美 王怡人 王麗娜 王佩菁 王忠韋 王忠義 王瑞仁 胡藍玉 黃淑慎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黃淑惠 黃淑蘭 黃民甄 蕭素娟 蕭郁甄 許黃美蘭 黃素蘭 黃瑞梅 洪麗錦(即曾蕊之繼承人) 洪麗照(即曾蕊之繼承人) 洪國安(即曾蕊之繼承人) 蔡洪麗清(即曾蕊之繼承人) 宋美慧(即曾蕊之繼承人) 宋沛瑤(即曾蕊之繼承人) 鄧吳阿換 鄧淑萍 鄧美玲 鄧淑芬 陳淑惠(即陳素蓮之繼承人) 陳黃漢(即陳素蓮之繼承人) 黃梁紫杏(即黃昭南之繼承人) 黃泰瑞(即黃昭南之繼承人) 黃培修(即黃昭南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2 日 家事法庭法 官 盧柏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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