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4年度,745號
PCDM,114,易,745,20250612,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易字第74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凃佳妙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5014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凃佳妙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事 實
凃佳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的犯意,於民國113年9
月10日16時,在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295號地下1樓家樂福中
和店,徒手竊取安管人員劉家瑋管領物品【如附表,價值共新台
幣(下同)1,558元】後離去。
  理 由
壹、證據能力:
  被告凃佳妙對於全案證據不曾爭執證據能力,或是提出任何
異議。
貳、認定犯罪事實依據的證據與理由:
一、被告矢口否認竊盜犯行,並辯稱:我是政治受難者,我認為
我之前工作的地方與賣場是共犯關係,希望對我背後的誘因
進行調查等語。
二、法院的判斷:
(一)被告於113年9月10日16時,在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295
號地下1樓家樂福中和店,徒手拿取告訴人劉家瑋(即安
管人員)管領物品(如附表,價值共1,558元)後離去的
事實,經過告訴人於警詢證述詳細(偵卷第11頁至第12頁
背面),並有監視器畫面、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
表、現場照片及交易明細各1份在卷可證(偵卷第13頁至
第15頁、第21頁至第26頁),被告也不否認、爭執,這部
分的事實可以先被確認清楚,並無爭議。
(二)被告基於竊盜的故意拿取物品,並且有不法所有意圖:
   被告行為時是一個35歲的成年女子,應該非常清楚沒有結
帳就把物品帶走,是屬於偷竊行為,卻還是徒手拿取物品
後離去,主觀上顯然具有竊盜的故意,並且被告於警詢供
稱:拿東西是因為有自用的需求等語(偵卷第9頁背面)
,則足以證明被告有不法所有意圖。   
(三)不採信被告的辯解的理由:   
  1.被告說自己是「政治受難者」的事情,即便是事實,也與
家樂福中和店無關,不能用這樣的理由合理化自己的偷竊
行為,又被告主張該賣場與自己之前工作的地方是共犯關
係,則缺乏證據佐證,只是被告的個人臆測,因此被告的
辯解無法採信。
  2.至於被告聲請法院針對「背後誘因」進行調查的部分,與
本案的犯罪事實顯然無關,並無調查的必要,應依刑事訴
訟法第163條之2第2項第2款、第1項規定,予以駁回。
(四)綜合以上的說明,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的犯罪行為可以明
確認定,應該依法進行論罪科刑。
叁、論罪科刑與沒收:
一、被告行為所構成的犯罪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
二、量刑:
(一)審酌被告身體四肢健全,竟然竊取賣場貨架上尚未結帳的
物品,不尊重商家的財產權益,行為非常值得譴責,又被
告矢口否認主觀的竊盜犯意,在犯後態度上無法給予被告
最有利的考量。
(二)一併考慮被告有多次竊盜前科,被法院判處罪刑後仍然不
知悔改,主觀惡性明顯重大,法院認為這一次不應該輕縱
被告,又被告於警詢說自己是專科的教育程度,沒有工作
,家境勉持的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及竊盜財物總價值多寡
,物品已經全部發還告訴人,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
損害等一切因素,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果易科 罰金的話,應該如何進行折算的標準。
三、被告竊得如附表所示物品,扣案以後實際合法發還給告訴人 收受(偵卷第20頁正背面),可以認為被告的犯罪所得已經 被剝奪,依據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需要再宣告沒收 。
肆、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06 條的規定,可以不待被告陳述,直接判處拘役的刑罰。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6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鈺瀅提起公訴,檢察官陳冠穎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陳柏榮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童泊鈞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2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名稱 數量 ⒈ VIDA氣泡飲(柑橘味) 1瓶 ⒉ GBFP-冰爽型(大) 1包 ⒊ 厚實壓縮洗臉巾 1包 ⒋ 好自在氣墊18公分 1包 ⒌ 金安記蜜汁豬肉乾 2包 ⒍ 蒜味岩燒豬肉條 1包 ⒎ 士力架脆米花生 4包 ⒏ 五木關東麵 2包 ⒐ Coolish巧克力 1包 ⒑ Mow焦糖奶油冰 1個 ⒒ 油飯餐盒300克定重 1盒 ⒓ 鐵板麵-蘑菇 1盒 ⒔ 燻雞洋蔥麵包 1個 ⒕ 鋼筆銀素手開傘 1把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