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3年度,2752號
PCDM,113,附民,2752,2025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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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752號
原 告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被 告 楊堡旐

徐正山


張俊明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113年度訴字第1123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昭筠

法 官 林建良

法 官 施吟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靜怡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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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