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4年度,253號
SLDM,114,附民,253,2025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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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53號
原 告 林詩容
被 告 蕭育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訴字第242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
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兆光
法 官 張毓軒
法 官 郭書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朱亮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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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