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4年度,138號
CYDV,114,消債更,138,20250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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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138號
聲 請 人 林義勝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
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台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美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6  日
              書 記 官 陳雪鈴
附表:
一、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3,730元,如逾期未繳,則駁回更
生之聲請。【郵務送達費部分,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11人(先加計東元資
融股份有限公司、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共計10名債權人
)×10份×43元-1,000元=3,730元】。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
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
聲請人。
二、債權人方面:
(一)請陳報聲請人「所有」債權人資料到院(除聯徵資料所列債
權人以外,曾調解成立、車貸、商品分期借款、當鋪、民間
債權人等)。
(二)依調解時債權人陳報狀,聲請人另積欠「東元資融股份有限
公司」、「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並未列於債權人
清冊上,請查明該2債權人是否為債權人清冊所載之債權人
之「實際債權人」,並請提出更正後之債權人清冊。
(三)請就「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oBo Pay (波波金融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債務,提出相關債權證明資料(需包
含何時借款、借款金額、現欠餘額等資料),若為車貸或手
機、商品等分期付款,需陳報【原約定之分期還款條件即每
期需還款金額】。
(四)並陳報上開債務是否以擔保品抵押借款?若是,則分別係以
何擔保品為抵押?該擔保品目前是否遭抵償?現況為何?
三、勞保、國稅資料部分:
(一)請提出聲請人最近一個月申請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得資料清單。
(二)請提出聲請人之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最近一個月申請
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2、113年度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三)請提出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之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明細,若未投保勞保,亦請以書面陳報之,另若未投保勞保
,但有投保農保、漁保或國民年金等其他保險,應陳報是否
領取農保、漁保或國民年金之給付。
四、財產方面:
(一)請提出聲請人名下000-0000號機車與000-0000號汽車之行車
執照,並陳報該車輛目前二手市值為何(向車行或至網路二
手車輛買賣網站查詢該車輛目前二手市值)。
(二)另請陳報,除上開車輛外,聲請人名下是否有其他汽、機車
,若有,亦應提出該車輛之行車執照,並陳報車輛目前二手
市值為何。
五、收入方面:
(一)請提出聲請人114年2月後迄今之薪資袋,另陳報聲請人除每
月月薪35,300元及責任津貼外,是否有其他加班收入及三節
獎金、津貼、年終獎金等收入,若有,應提出相關證明資料

(二)另請陳報,聲請人是否另有其他兼職收入,若有,每月收入
約略數額為何?並請提出相關入帳資料,若無,亦請以書面
陳報之。
六、補助部分:
  請陳報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是否領取任何政
府補助金?(如:低收補助、租屋補助、教育補助、殘障津
貼、交通補助、失業補助、老年給付、敬老津貼等)或其他
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報領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
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
文件。如無,亦請書面說明之。
七、存款部分:
  請提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即聲請人母親)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
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2年6月17
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
額內頁影本)。
八、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即母親扶養費部分:
(一)請陳報聲請人每月扶養費之數額為4,500元或12,000元?並
請就扶養費之數額提出計算方式,及陳報其他扶養義務人共
有幾人及分別為何人、大略之財產收入狀況,並陳報扶養費
如何與其他扶養義務人分擔?若未分擔,未分擔之理由為何

(二)請陳報聲請人母親目前是否仍有工作能力並於每月領有工作
所得?每月是否領取任何中低收入補助、勞保老年給付、國
民年金老年給付或老農給付等?若有,請陳報每月領取數額
為何,並提出相關入帳資料。若無,亦請以書面陳報。
九、商業保險部分:
(一)請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
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二)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任何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為要保
人並以本人、父母、子女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
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
址、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與【現
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可資證明之文件(如批
注單、保險契約一覽表、保險契約狀況說明書等)、保險公
司出具之保單價值證明書(保單價值一覽表或帳戶證明等資
料,若價值為0元,亦應陳報)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
】。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十、請陳報有無股票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
構之全部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如有股票則請
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
在地及該股票現值;若無任何股票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
書面說明)。
、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14年6月16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請提出更生還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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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