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分期買賣價金
臺南簡易庭(民事),南簡字,114年度,503號
TNEV,114,南簡,503,20250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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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南簡字第503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車佩樺
送達代收人 陳玥臻
被 告 潘盛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5月
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肆萬柒仟捌佰玖拾柒元,及如附表一
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貳佰捌拾元由被告負擔,並應自本判決確定
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原告主張:被告前以分期付款買賣之方式,向附表二所
示特約商訂購如附表二所示標的物,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
卡分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以下簡稱系爭買賣契約),分期
總額、各期繳款日、起迄日、分期期數、剩餘金額均如附表
二所示,倘有遲延付款等情事,全部債務視為到期,被告並
應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付遲延利息。被告於繳付如附表二
所示已繳期數後,即未再繳付,而附表二所示特約商已將系
爭買賣契約之價金債權讓與原告,並於締約當時通知被告,
為此依系爭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並聲明求為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則以:我的確有借錢,目前沒辦法還,但之後一定會還 等語,資為抗辯。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 款申請暨合約書(即系爭買賣契約)及繳款明細表為憑, 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信為真實。
(二)被告抗辯目前沒辦法還,但之後一定會還云云,均非得拒 絕給付之法律上理由,不足憑採。
(三)從而,原告依系爭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 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 予准許。




四、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而法院為終局判決時, 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訟法第78條及第87條第 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訴訟費用為2,280元(即第一審 裁判費),依上開規定,自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並依民事 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併諭知應由被告負擔之訴訟費用 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 利息。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規定之簡易訴訟事件所為被告 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 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 、第78條、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第389條第1項第3 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4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王 獻 楠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附表一:金額為新臺幣,日期為民國 編號 計息本金 利息起迄日期 利率  1 3,536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2 15,624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3 18,421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4 18,020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5 51,194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6 2,535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7 36,961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8 1,606元 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16%
附表二:金額為新臺幣,日期為民國 編號 特約商 標的物 期數 分期總額 分期起訖日期 已繳 尚欠金額 1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4 Pro Max/256G/6.7吋/SwitchEasy防摔磁吸軍規殼組 24 42,435元 自112年3月15日至114年2月15日 22期 3,536元 2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4 Pro Max/256G/6.7吋 24 41,673元 自112年9月15日至114年8月15日 15期 15,624元 3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5Plus/128G/6.7吋/超值殼貼組 24 34,020元 自113年1月15日至114年12月15日 11期 18,421元 4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5 Plus/128G/6.7吋 18 32,445元 自113年4月15日至114年9月15日 8期 18,020元 5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6 Pro Max/512G/6.9吋/犀牛盾耐衝殼組 24 55,862元 自113年10月15日至115年9月15日 2期 51,194元 6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四送四】寵物尿布墊狗尿墊1.5kg高品質業務包-8包組/吸力升級版 【Livi優活】抽取式衛生紙100抽10包6袋箱 【Livi優活】抽取式衛生紙100抽10包6袋箱 6 3,045元 自113年11月15日至114年4月15日 1期 2,535元 7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16 Pro/128G/6.3吋 24 38,584元 自113年12月15日至115年11月15日 1期 36,961元 8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活King】2小3大抽美加四層附輪抽屜櫃/兩色可選 6 1,606元 自113年12月15日至114年5月15日 0期 1,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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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