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645號
聲 請 人 范育菁
相 對 人 張育榛
代 理 人 李佳津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64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 年6月3日下午3時11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范育菁
相對人代理人 李佳津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735 元整,並當場給付由聲請
人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范育菁
相對人代理人 李佳津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3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