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等
三重簡易庭(民事),重司簡調字,114年度,1009號
SJEV,114,重司簡調,1009,20250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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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重司簡調字第1009號
聲 請 人 簡文芳
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紅銘人力仲介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聲請調解事
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調解標的金額為新
臺幣(下同)254,004元,應徵調解聲請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前段之規定,命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
內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3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彥瑜
本裁定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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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紅銘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仲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