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刑事),上訴字,113年度,112號
HLHM,113,上訴,112,2025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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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112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MARIA LIZA SACUEZA PALECPEC



選任辯護人 李容嘉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0號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
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
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信旭
法 官 黃鴻達
法 官 張健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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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