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44號
ULDV,114,除,44,20250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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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4號
聲 請 人 蔡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其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證券3 張,因不慎遺失,前
經聲請本院以114 年度司催字第1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4 年
1 月16日公告在鈞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
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 年度司催字第1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4 年4 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 1,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蔣得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9   日                書記官 李欣芸附表:股票                114年度除字第44號 編 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17176-9 1 1,000 2     仝  上 87-NX-00000347-5 1 63 3     仝  上 87-NX-00000810-7 1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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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