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原易字,114年度,22號
MLDM,114,原易,22,20250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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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原易字第22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邱勝峰

生前設籍苗栗縣○○市○○里00鄰○○路000號3樓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113年度偵
字第10340號),本院認不應依簡易判決處刑(簡易案件案號:1
14年度苗原簡字第8號),改依通常程序審理,茲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詳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所載。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且得不經言詞辯論為
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次
按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法院於審理後認應為
不受理判決之諭知者,應適用通常程序審判之,刑事訴訟法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第452條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案被告經檢察官向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於民
國114年2月13日繫屬本院,然被告於案件繫屬法院後,已於
114年3月24日死亡,有被告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附卷可稽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第452條,
改行通常程序,爰不經言詞辯論,依法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
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第452
條、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劉偉誠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6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瀅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許雪蘭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6   日         




附件: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10340號  被   告 邱勝峰 男 2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苗栗縣○○市○○路000號3樓            居新竹市○○區○○路00○0號7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邱勝峰前因搭乘計程車後未付款,而涉犯詐欺案件,前經本 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419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經臺灣 苗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原簡上字第4號判處拘役15日。詎其 不知悔改,明知無資力支付車資,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於113年5月12日0時22分許,在苗 栗縣○○市○○路000號前,以其使用之手機門號0000000000, 撥打電話予林聖哲約定搭乘其所駕駛之白牌計程車,欲前往 桃園市○鎮區○○路0段00號後再返回其上址住處,以此佯裝會 付費搭乘收費載客計程車前往目的地之方式,向林聖哲施用 詐術,使林聖哲誤認邱勝峰於返回上址住處後,即會依約給 付車資而陷於錯誤,遂提供載客服務。嗣於同日2時許,抵 達上開住處前,林聖哲邱勝峰索取車資新臺幣(下同)1,60 0元時,邱勝峰即以上樓拿錢為由離去,林聖哲始知受騙, 並報警處理,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林聖哲訴由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竹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邱勝峰矢口否認有何詐欺犯行,辯稱:伊當時身上沒有 帶錢,皮夾放在家裡,伊有服用安眠藥,回家後突然睡著等 語,又改稱:伊上樓人又不舒服才沒有再下樓付錢等語。惟 查,上揭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人林聖哲於警詢中指訴綦詳, 復有手機通聯紀錄翻拍照片乙紙在卷可資佐證,是被告前開 所辯,顯為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犯嫌已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嫌。又被 告業已償還告訴人2,500元以達成和解,有和解書乙份在卷 可參,是本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既已實際發還被害人,爰依 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聲請沒收或追徵。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檢 察 官 劉偉誠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書 記 官 陳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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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