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804號
TPDV,114,除,804,2025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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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804號
聲 請 人 鄭錦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4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淑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昱萱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80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3NX1074250 1 165 002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4NX1508944 1 16 003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6NX2353751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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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