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4年度,507號
CTDM,114,簡,507,2025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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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507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姚明賢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
偵字第251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姚明賢犯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
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電腦主機壹台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行更正為「基
於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之犯意,接續」;證據部分補充「被
姚明賢於警詢時之自白」外,其餘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
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姚明賢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2項、第1項之以網
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認被告係犯刑法
第266條第2項、第1項之以電信設備賭博財物罪,尚有誤會
。被告自民國113年年初至114年1月15日止,先後多次於「
贏玖九」賭博網站簽賭下注,係基於單一賭博之犯意,於密
接之時間、地點以相同方式為之,各舉措間之獨立性極為薄
弱,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
價,僅論以一罪。
三、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循正途獲取生活所需
,竟透過網際網路下注簽賭,助長投機僥倖之不良風氣,鼓
勵他人藉由射悻性活動謀取利益,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被
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復審酌被告之犯罪動機及下注
之次數、金額;兼考量被告前無犯罪經法院論罪科刑之素行
,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暨被告自述高
中肄業之教育程度、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
 ㈠扣案之電腦主機1臺屬被告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 告於警詢時供承明確(見警卷第2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
 ㈡被告於偵查中供承:我都賠錢等語(見偵卷第14頁),尚難 認被告實際有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獲得犯罪所得;又卷內亦 乏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確有因從事本案犯行獲有不法利得,依



「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尚難逕予宣告沒收或追徵犯 罪所得,併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0條第1項 、第454 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六、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 庭。
本案經檢察官周韋志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陳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陳又甄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266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
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前2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犯第1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附件: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2514號  被   告 姚明賢 (年籍詳卷)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姚明賢基於以電信設備賭博財物之接續犯意,自民國113年 年初至114年1月15日,在高雄市○○區○○街00號住處,使用電 腦連結網際網路至「贏玖九(kwin97.net)」簽賭網站,輸 入其註冊之會員帳號、密碼後,在上開網站簽賭美國職籃等 球類運動,再輸入個人簽注帳號、密碼在該等網站進行賭博 ,以此具射倖性方式與上開網站經營者對賭。嗣於114年1月 15日在上址住處,為警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 票執行搜索,查獲其所有之電腦主機1臺,始查悉上情。二、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照片資料 、搜索票影本、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搜索筆錄、 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等物在卷可稽,是被告犯嫌堪予 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2項、第1項之以電信設備 賭博財物罪嫌。至扣案電腦主機1臺,為被告所有供其簽賭 犯罪所用之物,業據其供承在卷,請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 段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檢 察 官 周 韋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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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