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136號
TYDV,114,除,136,20250516,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6號
聲 請 人 楊爵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14年5月16日辯論終結,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遺失附表所示之股票,前經聲請本院
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21號公示催告,並經法院於民國113年1
2月3日為網路公告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股票無效等
語。
二、查附表所示股票,業經本院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
間業已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
人聲請宣告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佩玲附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世紀重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108-NF-0000038-0 股票 1 100000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龍明珠

1/1頁


參考資料
世紀重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