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4年度,695號
PCDM,114,附民,695,20250523,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695號
原 告 蔡橋虹
被 告 周培浩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830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筑婷

法 官 廣于霙

法 官 陳佳妤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范喬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6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