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73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 人 邱亮員 住屏東縣○○鄉○○路000巷0號
代 理 人 吳武軒律師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號1樓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住同上
代 理 人 蔡政宏 住○○市○○區○○○路0段000號8樓
債 權 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號54樓
法定代理人 紀睿明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李賢慧
(送達處所:南港○○○0000○○○)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27樓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宗雨潔
(送達處所:板橋莒光○○○00000○
○○)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1至2
樓及5至20樓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住同上
代 理 人 黃勝豐、陳映蓉
住同上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0號15、
17樓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住同上
代 理 人 陳正欽 住○○市○○區○○街0號10樓
送達代收人 李知行
住同上
債 權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4樓
法定代理人 呂豫文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林宏樵
住○○市○○區○○○路000號8樓之4
債 權 人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15樓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住同上
代 理 人 柯易賢 住○○市○○區○○○路000號4樓之2
債 權 人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7樓
法定代理人 陳雨利 住同上
代 理 人 何依珊 住○○市○○區○○○路0段000號5樓
債 權 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6樓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住同上
代 理 人 鍾文瑞 住同上
債 權 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北市○○區○○路0段00號21樓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李建昌
住同上
上列債務人聲請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程序終結。
理 由
一、按管理人於最後分配完結時,應即向法院提出關於分配之報 告;法院接到前項報告後,應即為清算程序終結之裁定,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7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清算,前經本院以113年度消債清字第47號 裁定,自民國113年11月5日中午12時起開始清算程序。經查 ,債務人名下有存款新台幣(下同)655元及富邦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保單,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中 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查詢 結果表、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27日函、金 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查詢單及各金融機構回函附卷可稽。債 務人業已提出同額現金代繳上開存款及保單解約金37,022元 。上開金額合計37,677元(655+37022=37677),已由本院作 成分配表,認可後公告,並分配完結,有分配表、發還案款 通知、匯款入帳聲請書及保管款支出清單等件附卷可稽。是 本件既已分配完結,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司法事務官 高于晴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