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請求分割遺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210號
KLDV,114,訴,210,2025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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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210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陳世杰



被 告 張思語

兼法定代理人 陳小鳳

被 告 張君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6月19日下午3時10分,
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應於114年6月5日前,陳報以
被繼承人張志偉所遺動產支付其喪葬費用之數額,並提出相關證
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姚貴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翁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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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