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13年度,79號
CYDV,113,重訴,79,2025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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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79號
原 告 蕭睦鋼即蕭智莨

訴訟代理人 馬叔平律師
被 告 李馨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7月21日下午3時50分,
在本院第八法庭續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呂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洪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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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