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13年度,46號
CYDV,113,簡上,46,20250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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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簡上字第46號
上 訴 人 陳榮宏



被上訴人 邱識琪

訴訟代理人 吳源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受命法官身體不適,延展至民國114年5月21日上午11時宣
判。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望民
                  法 官 黃茂宏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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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