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行政),簡字,113年度,286號
TPTA,113,簡,286,20250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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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簡字第286號
原 告 黃璽珍

被 告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

代 表 人 王俊力
訴訟代理人 高永珍
上列當事人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
年4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
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9 日
法 官 林禎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盧姿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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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