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服務費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小調字,114年度,579號
CYEV,114,嘉小調,579,2025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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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嘉小調字第579號
聲 請 人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國超
代 理 人 林憲楊 嘉義市○○路000號2樓之2
相 對 人 林冠丞傑瑞汽車保養所

代 理 人 陳郁昕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579號給付服務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114 年5 月12日下午3 時1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
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林望民
書 記 官 賴琪玲
通 譯 林慶杰
調解委員 孫靜芳陳武良
到庭調解關係人:(詳如報到單所載)
聲請人代理人 到
相對人代理人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 年6 月12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630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林憲楊
相對人代理人 陳郁昕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賴琪玲
法 官 林望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書 記 官 賴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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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