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572號
聲 請 人 賴建宏
相 對 人 李光輝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57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
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
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游鵬勝
盧文堂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賴建宏
相 對 人 李光輝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30000元。
給付方法:
㈠第一期款項15000元,由相對人當場交付現金15000元予聲請
人點收無訛。
㈡餘款15000元,自民國114年6月20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
按月於每月20日前各給付3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
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賴建宏
相 對 人 李光輝
調 解 委 員 游鵬勝
盧文堂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2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