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4年度,1838號
KSDM,114,簡,1838,20250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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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1838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文川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3021
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
113年度審易字第1862號),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
決處刑如下:
  主 文
陳文川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油壓剪斷器壹台、裁餘鋼筋壹批,均沒收,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業據檢察官於起訴書記載明確,均予
引用如附件,並就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文川於本院審理時
之自白(見本院審易卷第126頁)。
二、論罪科刑:
(一)罪名: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在同
一工地之竊盜犯行,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
會通念,堪認被告主觀上係基於同一犯罪計畫而緊接實施
之犯行,應可評價為法律上之一行為,然侵害不同被害人
之法益,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
一重論以竊盜罪。
(二)刑罰裁量:
   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循正當途徑獲取所
需,竟竊取他人財物,侵害他人財產法益,破壞社會治安
,耗費查緝成本,所為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
,態度尚可,兼衡其素行,本件犯罪之手段、情節、所生
危害、被告之智識、家庭、經濟及因腰椎第12345節退化
合併椎管狹窄、神經壓迫接受神經阻斷手術,行動不便並
需繼續回診等欠佳健康狀況等一切具體情狀(涉被告個人
隱私,均詳卷),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本件被告竊得之油壓剪斷器1台、裁餘鋼筋1批,並未扣案, 亦未實際發還被害人,為避免被告因犯罪而坐享犯罪所得, 自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2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黃政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儲鳴霄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字第13021號  被   告 陳文川 男 54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號○○○○             ○○○○○
            居高雄市○○區○○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文川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並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 113年1月15日3時4至6分許,在高雄市○○區○○街0號之工地處 ,徒手竊取黃瑞欽所有放置在工地內之油壓剪斷器1台及工 地內何彥寬所有之裁餘鋼筋1批(共計約價值新臺幣12300元) 得手後,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重型機車離去。嗣經黃瑞 欽發現遭竊後報警,經警調閱監視器畫面,而查知上情。二、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本件訊之被告陳文川矢口否認涉有上揭竊盜犯行,辯稱:「  當日我是去工地撿廢鐵,沒有偷油壓剪斷器云云」。惟被告 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害人黃瑞欽何彥寬於警詢時之指訴 甚詳,復有監視器畫面擷取照片6張、光碟1片及竊盜案照片 2張附卷可稽,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竊盜犯行洵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被告竊得之 12300元,雖未扣案,然係犯罪所得之財物,請依刑法第38 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併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 定宣告,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檢 察 官 李 怡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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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