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民字,113年度,1436號
TPHM,113,附民,1436,2025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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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436號
原 告 崔新

被 告 游金寶

上列被告因113年度上訴字第3439號詐欺等,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
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
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謝靜慧
法 官 楊志雄
法 官 汪怡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妤瑄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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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