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4年度,5號
ULDM,114,單聲沒,5,20250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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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5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仲雲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2年度偵字第11339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沒字第11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許仲雲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1
1339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
係侵害商標權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又侵害商標權、
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
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分別定
有明文。是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既為商標法所定絕對義務沒
收之物,即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之專科沒收之物。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
2年度偵字第11339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該不起訴處
分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參,並經本院核閱該案
卷宗無訛。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定結果,分別係侵
害附表所示商標權人商標權之物品,有本院110年聲搜字第1
2號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
三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照片、
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函暨日商卡西歐計算機股份有限公
司鑑定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註冊檢索資料、萬國法律
事務所提出之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侵權仿冒品鑑價
報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登記檢索資料、圓創品牌股份
有限公司提出之「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鑑定報
告書、侵權市值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註冊檢索資料等
資料在卷可稽(警卷第7至14、35至53、55至60、64至71、7
2至78、80至81頁),是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均屬侵害商標權
之物品,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
,應予沒收。從而,聲請人本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於法均
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
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8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鄭媛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王麗智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   日附表: 
編號 商標權人 物   品 數 量 註冊/審定號 備註(聲請沒收之標的) 1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Hello Kitty」商標之枕頭 1 件 00000000 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所載之枕頭1件(警卷第70頁) 2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商標之耳機 1 件 00000000 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所載之耳機1件(警卷第80頁) 3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商標之滑鼠 1 件 00000000 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所載之滑鼠1件(警卷第81頁) 4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商標之充電盤 1 件 00000000 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所載之充電盤1件(警卷第81頁) 5 日商卡西歐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CASIO(G-SHOCK)」商標之手錶 44件 00000000、 00000000 日商卡西歐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鑑定書所載之手錶44件(警卷第36至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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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