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家親聲字第101號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丁○○
代 理 人 郁旭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
,為子女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㈠父母
離婚者。㈡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㈢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
死不明滿三年者。㈣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
情事者,民法第1059條第5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一)聲請人係未成年人丙○○、乙○○之母,因父母離婚、相對
人有明顯未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為子女之利益,因
此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1、4款之規定,聲請宣告變
更子女之姓氏為母性。
(二)聲請人於民國000年0月與相對人離婚。2個未成年子女
自出生由聲請人照顧並與母親家族同住,生活關係深厚
密切。反觀與相對人及其家族許久沒往來,感情疏離,
已經失去父姓家族的認同感,所以子女姓氏改成聲請人
姓氏對子女將來成長比較有利。婚姻中相對人在○部上
班,只有假日回來,相對人家中也無後援。故平日聲請
人偕同2位未成年子女住在娘家,娘家的爸媽及姐妹幫
忙照顧2位未成年子女及支援,感情濃厚。婚姻中的10
年,聲請人是名副其實的偽單親。離婚後因家暴取得單
獨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與母系親族已建立相當的依附關
係及歸屬感,若仍讓子女維持父姓,則在成長歷程中,
子女不僅容易對自我認同產生混淆、困惑及矛盾,甚至
可能出現否定自己的負面情形。
(三)若仍讓未成年子女維持關係疏離且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的
父親的姓氏,容易使未成年子女對實際負照顧扶養責任
的母親缺乏認同感及歸屬感,顯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身
心健全發展。父親及家族對未成年子女有辱罵等不當管
教的行為,造成未成年子女心生畏懼(潛在的心理傷害
),甚至因痛苦而有自殺傾向,影響其未來人格發展。
雖然子女的姓氏不致影響母親對子女的愛,但子女從母
姓,對單親媽媽而言卻是一種支持、一種力量,更是讓
母親在經過許多挫折後仍然堅持下去的原動力,92年7
月30日做成一個重要的函釋:「一、按姓名條例第6條
第1項第3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
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
(四)再者現今已非父系時代,講求平權。因孩子自幼與聲請
人生活,變更成聲請人姓氏較符合社會期待。2個未成
年子女不排斥且有意願更改姓氏,週遭的同學也有相同
案例。
(五)聲請人在婚姻中聲請3次保護令,第一次撤銷。相對人
判傷害罪,稱對子女教育之負面示範。未成年子女是家
暴目睹者,身心受創,乙○○曾到○○醫院接受治療,丙○○
在校接受輔導。
(六)子女對相對人未有認同感,子女到相對人的住所,除了
打電動不然就是約同學外出,互動極少,早已沒有歸屬
感。相對人母親只會辱罵二個未成年子女沒家教,極盡
羞辱。
(七)相對人未盡保護教養孩子的義務,放任孩子,多次讓孩
子游走在法律的邊緣,實在令人擔憂。且相對人長期有
躁鬱症且不就醫,口中經常喃喃自語“你去死吧”,其家
人也有精神疾病,就像不定時炸彈。
(八)以下事件是相對人多次對2個子女未盡教育義務甚至已
傷害、威脅未成年子女身心靈:
⒈相對人一年有17天特休,不捨請假照顧小孩,寒、暑
假把小孩獨留在家中,拍拍屁股就去上班。只要是探
視時間,就放任小孩在家打整天的電動、玩手機,導
致網路亂交友。未離婚時連1天都不願意照顧小孩,
離婚後卻可以有10天的暑假與5天的寒假,實在不合
邏輯。原本就不照顧孩子的相對人,活生生多出額外
的天數,根本難為他。其間只要遇到要接送小孩,相
對人跟小孩抱怨為什麼不叫你媽媽來接。相對人在○
部上班又沒其他家人後援,只知道把小孩搶來,卻無
能力照顧。
⒉為了作友善父母,不讓相對人抱怨,民國000年0月00
日星期二聲請人帶女兒丙○○去看牙醫,只能現場掛號
,從6點等到7點半,拔完牙後麻醉8點退掉。女兒又
累又餓,功課又沒寫完。拔牙這事應該要排在星期六
早上,聲請人很自責也很後悔晚上帶女兒去拔牙,萬
一血流不止怎麼辦。聲請人只想到要是預約星期六,
女兒回相對人那邊肯定又要被罵一頓,為什麼媽媽佔
用相對人的時間。
⒊000年0月00日返校日,兒子乙○○x歲,國小○年級,放
學時間10:20。相對人說伊要開會所以跟兒子說11:30
才到校接兒子。相對人不顧小孩安危,獨留乙○○一人
在學校門口等待一小時(防疫期間,學校清空學生,
不准學生在校)。相對人在照顧上有重大疏失。平日
上班上課時間緊湊,生病就是聲請人帶去就醫。一般
例行檢查如眼科回診,會排在星期六(來回車程加等
待時間超過2小時),有時女兒藥水用完了才說,星
期六若是排到相對人的時間就說聲請人佔用相對人的
時間。
⒋相對人違反協議書第3條第5項。相對人與丙○○、乙○○
會面交往期間,仍應履行因親權所為相關之生活習慣
、學業輔導及作業完成之義務。小孩大部份的功課都
會在聲請人住所完成,除了接近考試週。只要帶功課
回去,相對人就罵小孩,以後不准帶功課回來寫。明
知道2個小孩過敏長期吃中藥,回相對人住所,一包
都沒吃,只有糖果餅乾還有冰棒。長期下來,聲請人
身心疲憊,小孩只要到相對人住所,生活習慣就會被
極端的翻轉,在教養方面造成聲請人很大的困擾。
⒌丙○○正值青春期,身體有明顯的發育。小孩回到相對
人住所,相對人仍會與小孩同睡直到深夜才離開房間
。
⒍000年0月,相對人放任2個小孩在校打球。國中生,校
外人士因看2個小孩沒有家長陪同,拿煙給2個小孩。
回來2個小孩講的不清不楚。
⒎000年0月,丙○○國小○年級,乙○○○年級。運動會結束
後,相對人獨留2姐弟在學校打籃球,與同○年級他班
有肢體衝突導致糾紛。星期二到校女兒到他班算帳(
叫同學下跪),校方叫雙方家長到校處理,聲請人低
聲下氣請求對方父母原諒,對方家長才不提告,否則
可能會出現在少年法庭。
⒏相對人不斷的討好2個小孩,放任他們無上限的打電動
(深夜12點多還在看電視),玩Ipad,給予物質上的
需求,成功的從家暴父親,變成有求必應的好爸爸。
小孩被物質吸引,價值觀完全走偏,也變成斤斤計較
的小孩。為了討好小孩,相對人讓丙○○加入抖音且當
她的頭號粉絲。聲請人極力反對,限制丙○○不能在聲
請人住處使用抖音。但丙○○會在相對人處再把抖音重
新下載。小孩亂發文,把同學的照片改成遺照,相對
人是頭號粉絲不可能沒看到,但相對人沒有阻止。聲
請人試著加入,但加不進去。兒子知道帳密,才讓聲
請人進去看。要是被對方的家長看到,孩子可能會到
少年法庭。相對人顯然未盡教養義務。
⒐000年因疫情的關係,小孩線上上課,明知道是上課期
間,相對人非但未提醒小孩下課再對談,還大言不慚
說我不能聯絡小孩嗎。這已經影響孩子的就學利益。
⒑相對人探視時間有多次未盡照顧責任,拍拍屁股自己
去○○上班,有時學校有補課,相對人完全擺爛,獨留
2個小孩,連接送都沒安排,且相對人完全沒有後援
。聲請人由小孩口中得知狀況,陪伴照顧2個小孩,
直到相對人晚上8點回來。相對人這樣把孩子放著不
管,不顧他們的他們的安危,沒有負起照顧他們的義
務。000年0月0日㈥、000年0月00㈥、000年00月00日㈥
。
⒒000年0月00日,聲請人下午的班機出差,早上9點多2
個孩子過去相對人家,10點哭著回來。因為要出國,
聲請人緊急請聲請人妹妹照顧他們。相對人把兒子乙
○○囚禁在房間不讓他出來。除了防礙人身自由,2位
未成年子女也遭受威脅,造成恐懼及傷害。
媽: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不要揉眼睛,怎麼了。
乙:(哭)我不要回去(相對人住所)
丙:(哭)我也不要回去
乙:(哭)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
媽:我等下要出門(去機場)
乙:(哭)我要住這裡
丙:(哭)他禁足乙○○
乙:(哭)他叫我現在吃飯,才10點多
媽:這樣出去(出國)我還要擔心你們2個,我先載
妳去騎腳踏車,順便買午餐,至少把腳踏車騎回
來去補習
乙:(哭)他說要把我關在房間不讓我出門。然後要
禁足我不讓我出門。我直接跑走,他把我關在裡
面不讓我出門。
媽:那你怎麼出來的
乙:(哭)我逃出來的。他把電話掛斷,不讓我們打
給妳(聲請人)
媽:他罵妳什麼
丙:你要補習都不跟我說。他要禁足乙○○
⒓000年0月00日,小孩中午打電話說他們逃回阿嫲家(
聲請人家),且怕相對人會殺到聲請人家中,因為相
對人從0月00日就一直罵他們。聲請人和朋友在外地
,聲請人先以電話安撫2位小孩,請他們低調留在聲
請人家中。趕回家點找不到人,聲請人打了1通line
,2通電話,相對人都沒接(聲請人害怕小孩被相對
人抓回去處置)。2個小孩當時又沒手機,聲請人請
妹妹用teams找2個小孩,結果2個小孩躲在7-11。聲
請人馬上把2個小孩接走吃飯。直到9點,相對人沒有
找人,可能連小孩不見都不知道,已對2個未成年人
造成威脅與傷害且嚴重失職。隔天兒子還是很害怕相
對人會來找他算帳。
⒔0月00日 (第二天放學聲請人載兒子回到家)
媽:什麼事
乙:(害怕緊張樣子)不敢講
媽:講出來。不用怕,我在這裡怕什麼。怎麼了。他
(相對人)有來?
乙:不知道,好像看到他的摩托車。
媽:你就不要出去。你們跑掉的時候,我有跟姐姐講
腳踏車牽到旁邊放。
⒕000年00月00日星期六,乙○○發燒39-40度,相對人竟
然沒帶小孩就醫,還放任他到同學家玩。星期一遭學
校退貨,聲請人從學校載回看醫生。
⒖000年00月00日基於友善父母原則,聲請人多次星期五
讓孩子提前到相對人家人中過夜。聲請人同意2位小
孩參加學校的晚宴,約定到○○補習班接小孩並過夜,
直到隔日中午再回來。相對人大鬧補習班且怒罵老師
。難道這就是友善父母應得的回應。
⒗非探視時間,相對人用很多理由來找2個小孩,基於友
善父母原則,聲請人沒有阻止。也儘量在小孩面前不
說對方是非,不挑撥離間。可是相對人一次又一次的
踩線。甚至到補習班把上課中的孩子叫出來,打擾孩
子上課且影響孩子就學利益。還有一星期到學校3次
。相對人隨性來去自如,把聲請人家當自家廚房,已
嚴重打擾聲請人的生活。且聲請人一直處在相對人過
去來聲請人家中騷擾的陰影,實在很痛苦。
000年0月00日"巧遇"女兒丙○放學,並載丙○○回家
000年0月00日"巧遇"女兒丙○放學,並載丙○○回家
000年0月00日"巧遇"女兒丙○放學,丙○○拒絕讓相對
人載回
000年0月0日"巧遇"女兒丙○○放學,丙○○拒絕讓相對
人載回
000年0月0日晚上到聲請人住所找小孩
000年0月0日晚上到聲請人住找小孩
000年0月0日晚上到聲請人住找小孩
⒘丙○○、乙○○是家暴目睹兒童。第二次家暴乙○○僅x歲,
事發後極度不安全感,整天黏著聲請人,不知道的人
笑他媽寶,聲請人很自責。第三次家暴發生在000年
,2個幼兒身心受到嚴重打擊(乙○○打電話報警),
之後行為嚴重偏差,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甚至
在學校打同學,期間試圖找學校輔導老師作心理的輔
導,但效果不佳。在○○診所及○○醫院接受身心治療。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運的人用一生治癒童
年。為什麼作錯的不是孩子,他們卻要承受。
⒙丙○○這幾年行為已越走越偏,老師也一直提醒要注意
交友狀態。國○時安排輔導老師進行輔導,成效不佳
。非不得已在000年也就是○下讓她轉學到私立國中。
如果可以順利完成國中階段,聲請人不需大費周章著
急的找新的學校。再不改善,丙○○會出現在少年法院
。
(九)基於子女最佳利益,懇請法官准許聲請人的聲請。
(十)並聲明:
⒈宣告子女丙○○變更姓氏為母姓。
⒉宣告子女乙○○變更姓氏為母姓。
三、查本件兩造原為夫妻關係,育有長女丙○○(00年0月00日生
)、長子乙○○(000年00月00日生),嗣兩造於000年0月00
日兩願離婚,並協議未成年子女丙○○、乙○○權利義務之行使
或負擔均由聲請人任之,相對人應按月給付每名子女扶養費
11,500元,並得依離婚協議書約定之時間及方式與子女會面
交往之事實,有戶籍資料查詢表4件、離婚協議書影本1件附
卷可稽,堪予認定。
四、又查聲請人執上開理由聲請變更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丙○○、
乙○○之姓氏,惟聲請人前亦曾持相同之理由聲請減少相對人
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經本院114年度家親聲字第0號裁定
認聲請人之主張或係不可歸責於相對人,或非全然屬實,而
係在指責相對人造成其教養子女之麻煩及困難,為便於自身
教養子女而為聲請,故駁回聲請確定在案,業經本院依職權
調取前開改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等事件卷宗核閱綦詳
,是聲請人再據以聲請變更子女之姓氏為母姓,亦難認有理
由。
五、再本院依職權囑託臺南市童心園社會福利關懷協會派員訪視
兩造及未成年子女丙○○、乙○○,所得之建議為:「變更子女
姓氏之建議及理由:不應予變更姓氏。聲請人稱兩造過往負
面互動經驗累積,以及對相對人親職能力存有不信任,已透
過酌定會面聲請期能減少會面時間,也因兩未成年人不排斥
變更姓氏,另萌生聲請變更姓氏想法並提出案件聲請,然觀
以相對人在兩造離異後親職參與狀況而言,相對人履行親職
意願積極,持續負擔兩未成年人扶養與教育費用,並透過規
律會面維繋與兩未成年人親情、互動,又兩未成年人所述,
現階段未有因姓氏問題造成實際生活上的嚴重困擾,評估暫
未有明確變更姓氏之必要與急迫性。」等語(詳見調解卷第
174頁),益徵聲請人聲請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無理由。
六、綜上,相對人對於未成年子女丙○○、乙○○並無未盡保護或教
養義務之情事,且兩造雖已離婚,惟從父姓對於丙○○、乙○○
未見不利之影響,並查無為子女利益而有變更子女姓氏之必
要性,是聲請人聲請變更子女姓氏為母姓,於法未合,應予
駁回。
七、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葉惠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陳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