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欠款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4年度,508號
TYDV,114,補,508,20250416,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508號
原 告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前名:泛太不動產
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福漲
訴訟代理人 陳璞瑜
上列原告與被告鑫富國際有限公司等間清償欠款等事件,原告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9,
407,139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11,59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漢權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今巾

1/1頁


參考資料
鑫富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