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醫師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醫訴字,111年度,2號
TYDM,111,醫訴,2,2025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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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醫訴字第2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安窓




選任辯護人 蕭棋云律師
彭彥植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
第422號),本院判決下:
  主 文
甲○○無罪。
  理 由
一、公訴及補充意旨略以:被告甲○○明知其未取得合法醫師之資
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竟基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之犯意,
於民國110年3月20日前之某時起,在桃園市○○區○○街00巷00
號經營之「京粗入珠」店(下稱京粗入珠桃園店)刊登醫療
廣告,及從事「將男性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開或戳洞後
,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中」之醫療
行為,並以此對外招攬不特定之病患。嗣因桃園市政府衛生
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3月20日至京粗入珠桃園店稽查,
見門外有「入珠教主」、「有夠屌」、「相硬久」等廣告字
樣,現場查獲大量藥品(共522顆)、紅色優碘50瓶、彈性
帶8捆(白色、一捆6條)、白色膏狀物品(大)8盒、白色
膏狀物品(小)8盒、分裝物品即保養組2組(每組均含保險
套X5、紅色優碘X1、彈性帶X6、白色彈性塑膠圈X1、白色膏
狀物(大)X1)、生理食鹽水「潔康沖洗液」1瓶(已開封
,已用完)、生理食鹽水「莎琳生理食鹽水」1瓶(已開封
,剩餘460ML),現場亦有床、繃帶及手術縫針、入珠等物
品,因認被告涉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
執行醫療業務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定有明文。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
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
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
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者,基於無罪推定之原
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6條、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號判例
意旨參照)。
三、公訴人認為被告涉犯上揭罪嫌,無非以①被告於警詢及偵查
中之供述、②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9日衛部醫字第111000957
0號函復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之公文暨
檢附之衛生署(按:即為改制前之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11
日衛署醫字第1000074312號函、③京粗入珠店宣傳影片之光
碟(內含有三部影片檔案,按:即檔案名稱為bai-gong-zhi
-hun-di-san-shi-san-ji-du-chuang-nai-mi-an-mo-zhu-ru
-zhu-jiao-zhu-chu-shou-xing-shi-man-yi-du-da-sheng-j
i-jing-cu-ru-zhu-genital-beading.MP4、videoplayback.
MP4、wo-zai-xia-mian-sai-liao-18ke-ru-zhu-jie-guo-ma
-fan-da-liao-da-ma-fan.MP4)及影片畫面截圖15張和桃園
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筆錄1份、④桃園市政府陳情案件紙本簽核
表1份、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陳情案件1份、桃園市政府衛生
局醫事管理科110年3月20日工作稽查紀錄表1份及現場照片1
份,為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固坦承明知未取得合法醫師之資格,不得執行醫療
業務,且在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至京粗入珠桃園
店稽查,當場查扣理由欄一所示之物品之事實,惟堅決否
認有何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之犯行,辯稱:我
沒有從事檢察官所指入珠之醫療行為,只有跟客人解釋入珠
過程、分享怎麼保養。衛生局稽查人員在我家(按:即為京
粗入珠桃園店)查扣之藥丸、優碘、繃帶、縫針、食鹽水和
凡士林、珠子及塑膠環…等,藥丸係因日前植牙和兒子長期
免疫系統不佳而需要服用,優碘、繃帶和縫針係因為了治療
飼養犬隻而在寵物醫院購買,凡士林是用來研究、示範,食
鹽水是兒子配戴隱形眼鏡在用。我只有賣珠子、塑膠環給客
人,客人只需要按照我教導的方式,在生殖器勃起後戴上保
險套,將塑膠環套上生殖器固定珠子,即可跟入珠達到一樣
效果等語;辯護人則為被告辯護:現場查扣之珠子並非置入
男性之生殖器裡面,而是將珠子放入保險套,再用塑膠環固
定珠子,屬於情趣商品,並非醫療行為。縱使認為被告有替
他人執行檢察官所指之入珠行為,其目的僅在增添性行為情
趣,而非是以治療為目的,其行為亦非基於診察結果所為,
並不該當醫師法第28條所稱之醫療業務。況依衛生署77年11
月21日衛署醫字第766191號函可知,明確表示以尖銳工具刺
男性包皮,裝入玉石類圓珠再擦拭金黴素之行為,並非以
醫療為目的,也沒有治療功能,即不屬於醫療行為,是依刑
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即可阻卻違法。遑論衛生福利部早於7
7年即以上開函釋闡明入珠不屬於醫療行為,被告學歷僅為
國中畢業,又未從事醫療相關職業,衛生福利部就醫療行
為之認定範圍有所更新,難以期待被告能即時獲悉,即屬有
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不知入珠行為違反醫師法,得依刑法第
16條規定,減輕其刑等語。
五、經查:
 ㈠被告知道未取得合法醫師之資格,即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且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3月20日至京粗入
珠桃園店稽查,見門外擺放有「入珠教主」、「有夠屌」、
「相硬久」等廣告字樣,及在現場查獲大量藥品(共522顆
)、紅色優碘50瓶、彈性帶8捆(白色、一捆6條)、白色膏
狀物品(大)8盒、白色膏狀物品(小)8盒、分裝物品即保
養組2組(每組均含保險套X5、紅色優碘X1、彈性帶X6、白
色彈性塑膠圈X1、白色膏狀物(大)X1)、「潔康沖洗液」
1瓶(已開封,已用完)、「莎琳生理食鹽水」1瓶(已開封
,剩餘460ML)、繃帶、手術縫針和入珠等物品,且現場亦
有擺放床鋪等情,業據被告於警詢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供承不
諱(見4995號他字卷第130-131頁,2號醫訴字卷一第169頁
),核與證人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股長鈕淑玲於本院審理時
之證述情節相符(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301-302頁),並有桃
園市政府陳情案件紙本簽核表1份、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
情案件1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稽查工作紀錄表1
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稽查工作紀錄表-查扣清
單1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1年8月19日桃衛醫字第1110068
699號函附稽查現場彩色照片1份在卷可稽(見4995號他字卷
第5-15頁、第17-19頁,2號醫訴字卷第43-105頁),此部分
事實,堪以認定。
 ㈡辯護人為被告主張依檢察官所指之「將男性陰莖表皮以刀具
或針筒切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子埋入陰莖
皮下組織中」之入珠行為,並非以醫療為目的,亦無治療功
能,非屬醫療行為等語(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171頁),固提
衛生署77年11月21日衛署醫字第766191號函為其論據(見
2號醫訴字卷一第143頁)。惟查,衛生署於110年8月11日以
衛署醫字第1000074312號函復桃園地檢署稱:「按醫療行
為,係指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
的,所為的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
治療為目的,所為的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等行為全部或
一部之總稱。查坊間俗稱之入珠,係指將珠子埋入陰莖
下組織中,屬於侵入性之行為;又植入物將長期留置於體內
,影響生理功能及健康,應以醫療行為管理。」等語(見42
2號偵字卷第47頁),且經本院依辯護人聲請函詢衛生福利
部上開變更「入珠」是否屬於醫療行為之見解乙節,衛生福
利部函復略以:「有關入珠以醫療行為管理之原因,請參
行政院衛生署(即本部前身)110年8月11日衛署醫字第10
00074312號函說明段略以:入珠係坊間俗稱,係指將珠子埋
陰莖皮下組織中,屬侵入性之行為;植入物長期留置於體
內,影響生理功能及健康,又入珠行為係宣稱性功能增強,
已涉及診察、診斷及治療目的,爰以醫療行為管理。另,
上開函文說明五已敘明,不再援用行政院衛生署77年11月21
日衛署醫字第766191號函。」等語,有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
3日衛部醫字第1131665906號函1份在卷可佐(見2號醫訴字
卷二第25頁),足認「將男性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開或
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中」
之入珠行為確係醫療行為無訛,是辯護人為被告主張侵入性
之入珠行為非屬醫療行為,容有誤會。
 ㈢檢察官為證明被告確有從事「將男性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
切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
織中」之醫療行為,固提出京粗入珠店宣傳影片之光碟(內
含有三部影片檔案)及影片畫面截圖15張(見4995號他字卷
第81-111頁)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筆錄1份(見422號偵
字卷第71-72頁)為其論據。經本院依檢察官聲請當庭勘驗
上開三部宣傳影片之檔案,勘驗結果詳附表一(即起訴書
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編號3所示之檔案1)、附表二(即起
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編號3所示之檔案2)、附表三(
即起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編號3所示之檔案3),有本
院勘驗筆錄1份在卷可考(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280-291頁)
,且尤以附表三係被告示範何在男性生殖器上植入入珠之
行為。惟查,本院復依辯護人聲請傳喚附表三之該名男性
即乙○○)到庭作證,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因為
覺得入珠是很傳奇、神秘話題,想說實際來做個演練,影
片都是打上馬賽克灰色處理,讓觀眾覺得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所以當天珠子並沒有進入到身體。基本上,我跟師傅討論
後可以一起完成這件藝術作品,實際上,並沒有任何侵入性
行為及入珠的狀態,因為入珠也需要一些時間。拍攝當下有
跟師傅討論過,通常做這個服務是怎麼樣,他也是跟影片陳
述的一樣,現場示範這樣套,等於是跟他合作一起曝光一些
話題,實際上沒有侵入性行為等語(見2號醫訴字卷第293頁
);且對於自己在影片中提到「這個直接侵入性」這句話解
釋:這是大家對於入珠的幻想,我們把它製作成藝術作品
真的沒有侵入性,當然也是要讓粉絲討論,相信大家都有一
些概念等語(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294頁);另對於自己在影
片中提到「所以剛剛師傅是用什麼把我的皮刺穿」這句話解
釋:其實是我自己的幻想,當下是情緒性表演,跟電影、藝
作品一樣都是情緒上表演,前面節目也有說到師傅說用擠
的,我的幻想是刺穿,是不是就不一樣等語(見2號醫訴字
卷一第294頁);更是在最後確認上開「侵入性」及「把皮
刺穿」是否只是表演而回答「是」(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294
頁),足見證人乙○○在影片中只是「表演」當下生殖器皮下
組織被植入珠子之情緒反應,並非被告當下確有從事「將男
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
之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中」之醫療行為。此外,其餘兩
宣傳影片(即附表一、附表二)僅止於被告用以招攬客人
,內容不乏強調自己有多年從事入珠之經驗、詳細解說入珠
之過程及效用,已足令一般人誤信被告確有從事「將男性
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
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中」之醫療行為,然此部分倘無積極
事證可證明被告確已涉及上述醫療行為,則僅能認定被告係
以非醫療機構之地位進行醫療廣告,屬違反醫療法應由主管
機關對其行政裁罰之問題(醫療法第84條、第104條),尚
難僅憑被告恐有違反醫療法行政裁罰之舉,逕予推論其有檢
察官所指違反醫師法之刑責。
 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3月20日至京粗入
珠桃園店進行稽查,當場查扣理由欄一所示大量藥品、優
碘、繃帶、縫針和入珠…等物品,有桃園市政府陳情案件紙
本簽核表1份、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陳情案件1份、桃園市政
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110年3月20日工作稽查紀錄表1份、現
場照片1份在卷可憑(見4995號他字卷第5-15頁、第17-19頁
,2號醫訴字卷一第45-105頁),且經到場稽查之證人鈕淑
玲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被告表示黑色液體為優碘,紅色跟黃
色藥錠是消炎藥,橘色和黃色藥錠為肌肉鬆弛劑,白色藥錠
是止痛藥。繃帶是要給病人束縛包皮後使龜頭露出並免產生
尿疹,優碘是要讓顧客消毒受傷的龜頭,係因他不會替顧客
檢查生殖器。就被告在現場準備的相關藥品及縫針,像證人
乙○○說的用保險套放他的珠環,被告並不需要提供這麼多大
量藥品。我們也有函詢台大雲林醫院、品威牙醫診所,台大
雲林醫院表示沒有被告的就醫紀錄,品威牙醫診所說被告有
在那邊看牙科,有開給他一些消炎藥等語(見2號醫訴字卷
一第302-303頁),另有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
分院110年4月6日台大雲分資字第1100002671號函1份、品威
牙醫診所函附被告病歷資料影本1份(見4995號他字卷第63
頁、第65-80頁),固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認為被告涉嫌違
反醫師法第28條之相關依據。然而,證人鈕淑玲於本院審理
時亦具結證述:衛生福利部也有收過檢舉函,轉給地方政府
衛生局處理,檢舉人針對是廣告內容,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有其他縣市衛生局也是有廣告內容,沒有特定的民眾反應有
接受侵入性手術。當天晚上實施稽查有遇到五名顧客,坐在
前面抽菸聊天,他們說是朋友來聊天,現場垃圾桶沒有看到
消毒棉花、血跡棉塊等跡證,也沒有民眾躺在後面那張診療
床上,不過發現有提供醫療行為的相關藥品或醫療器材等等
。被告表示這些藥品都是自用的,不過他的優碘數量已經超
乎正常人自行使用,不合乎常理,所以有這樣懷疑。被告在
現場的說詞跟剛剛一樣,說是用保險套,不過順序不對,被
告剛剛在法庭上說先把環子套在陰莖上面再套保險套再套兩
個橡皮筋,可是他在稽查當時是陳述先套保險套再套珠子再
用橡皮筋固定珠子,再調整珠子的環繞形狀。在現場也有請
被告提供顧客資料,被告拒絕提供名單,我們也沒有查扣到
顧客名單等語(見2號醫訴字卷一第305-309頁),足見桃園
市政府衛生局依據檢舉函檢舉被告涉嫌違反醫療法第84條至
京粗入珠桃園店稽查,現場並無發現被告正在從事「將男性
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
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中」之醫療行為,僅有發現大量之
消炎藥、肌肉鬆弛劑和止痛劑、數量不少之優碘及與手術相
關之縫針、繃帶,但無找到病患之病歷資料、傷口照片或相
名單,縱使被告辯解持有上開藥品、縫針和繃帶等醫療器
材之說明與常理有違,但是單以陳情資料、稽查紀錄表和扣
案物,並不足以認定被告於110年3月20日前之某時起,在京
粗入珠桃園店,確有從事「將男性陰莖表皮以刀具或針筒切
開或戳洞後,將大小及材質不一之珠子埋入陰莖的皮下組織
中」之醫療行為。
六、綜上所述,公訴人所提出之上揭證據,無從使通常一般之人
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被告有上揭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
,尚不足以使本院形成被告在京粗入珠桃園店涉犯未取得醫
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之確信心證。是依公訴人所提出
之證據,尚不足為被告為有罪之積極證明,其闡明之證明方
法,亦無從說服本院形成被告為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
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為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
七、退併辦:
 ㈠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111年度偵字第1915
8號移送併辦意旨略以:被告明知其未取得合法醫師之資格
,不得執行醫療業務,竟基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之犯意,於
109年10月24日前之不詳時間起,在臺中市○○區○○路○段00號
之5經營之「京粗入珠」店(下稱京粗入珠臺中店),並透
過社群軟體FaceBook(臉書)及通訊軟體LINE通訊軟體暱稱
為「京粗陳」、「京粗入珠99」等帳號刊登協助男客入珠之
廣告及從事入珠之醫療行為,對外招攬不特定男客前往上址
入珠消費。嗣於111年2月15日晚間7時45分許,經警持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上址搜索,當場扣得假陽具
1支、陳設之奈米珠商品1盒、內有多張男性生殖器入珠照片
之相簿1本、GoPro攝影機1台及搭配使用之iPhone 7行動電
話1支、圓盒裝奈米珠11個、瓶裝奈米珠5瓶、鍊狀奈米珠6
包、入珠工具1組、iPhone 11行動電話1支(含0000000000
門號SIM卡1張)、SAMSUNG行動電話1支(含0000000000、00
00000000門號SIM卡各1張)及Acer筆記型電腦1台,因認被
告亦涉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
業務罪嫌,且被告前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桃園地檢署檢察
官以111年度偵字第422號提起公訴,核與前開起訴案件係包
括一罪(集合犯)之法律上同一案件,應予併案審理等語。
 ㈡按案件起訴後,檢察官認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他部事實,函
請併辦審理,此項公函非屬訴訟上之請求,目的僅在促使法
院注意而已。法院果併同審判,固係審判不可分法則之適
用所使然,然認前案不成立犯罪,或兩案無裁判上一罪之
關係,則法院應將併辦之後案退回原檢察官,由其另為適法
之處理(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78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且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本質上即
具職業性或營業性,則反覆執行醫療業務者,雖多次為眾病
患實行醫療行為完成時,均已成罪,然於刑法評價上,以論
處單純一罪之集合犯為已足。又被告於本案被查獲時起,其
主觀上之犯意及客觀上之犯罪行為,即因之而中斷,其於本
案查獲後之原審言詞辯論終結(113年4月10日)後,倘有再
為本案同類之犯罪,亦難謂與本案查獲前之被訴犯罪行為係
出於同一犯意,應認係另行起意,自非原審就第一審判決之
刑部分所應審認之範圍(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177號
判決意旨亦可參照)。
 ㈢經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於111年2月15日晚間7時45
分許,在京粗入珠臺中店查獲被告疑似有從事入珠之醫療行
為,核與被告於本案中在京粗入珠桃園店疑似有從事入珠之
醫療行為之地點顯有區隔,而與本案之違反醫師法第28條前
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無涉。且被告縱使有
違反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於本案查獲時(110年3月20日),違反醫師法第28條前段
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之主觀上單一決意及客
觀上繼續行為,俱因此而中斷,被告再於京粗入珠臺中店為
違反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應係另行起意,難謂與查獲前之本案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
執行醫療業務行為係出於同一犯意,而為原行為之繼續,乃
屬行為互殊之各別違反醫師法事實而應予分論併罰,並無事
實上或法律上之一罪關係,非本案起訴效力所及,本院即無
從併予審究,應退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另為適法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前段,判決主文。本案經檢察官丙○○提起公訴,檢察官蔡宜芳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7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軍良                   法 官 林莆晉                   法 官 林欣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鄒宇涵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7  日附表一:
桃園地檢署110年度他字第4995號偵查卷宗光碟存放袋中所附標示「00000000000京粗入珠店甲○○媒體宣傳影片」之光碟。 ㈠勘驗檔案:bai-gong-zhi-hun-di-san-shi-san-ji-du-chuang-nai-mi-an-mo-zhu-ru-zhu-jiao-zhu-chu-shou-xing-shi-man-yi-du-da-sheng-ji-jing-cu-ru-zhu-genital-beading.MP4 ㈡勘驗範圍:播放時間00:00:00-00:07:42,全長7分42秒 ㈢勘驗內容:以下皆以播放時間標示。  ⒈於播放時間0時0分0秒至0時0分26秒,拍攝畫面先是出現兩位男子,其中一位身穿灰色上衣之男子(下稱甲)躺在床上,並且裸露下半身,另一位身穿黑白印花外套之男子(下稱乙)站在甲身旁,乙戴著塑膠手套,並且把雙手放在甲生殖器之位置(【擷圖1】),之後畫面切換為乙用鑷子從玻璃罐中取出透明珠子(【擷圖2】),於此同時,旁白聲音:「這個入珠從以前就是不能見光的行業,入珠,會裝的人,算秒就幫你裝好了,這個術有所攻嘛,百分之95到百分之100都OK,我就把這個東西做到全臺灣省,從臺北開到高雄都有開店,前幾天飛到阿拉伯,杜拜那邊幫別人做,這個月還要去澳大利亞,這就是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的東西真好(台語)。」  ⒉於0時0分46秒至0時0分58秒,旁白聲音:「傳統在入珠都是在監獄,我們台灣都是在監獄,在監獄裡被人刺青的時候,甚至有的人在監獄裡學刺青,所以出來開刺青館,所以是把這一套拿到外面去做生意(台語)。  ⒊於0時0分58秒至0時1分51秒,畫面為「京粗入珠店」的招牌(【擷圖3】)、乙之特寫(【擷圖4】及【擷圖5】),及一些裝有透明珠子的玻璃罐(【擷圖6】),於此同時,旁白聲音(即乙之聲音):「我本名叫甲○○,我開這間京粗入珠店,專門做入珠23年。」、「我以前去學過算命,專門跑像是菜市場、廟會、以前那種地下道,去看發現說,很多問題都是出在性事方面沒有辦法,平均所有的女性,有五成都有外遇的經驗,真的,尤其娶到外籍配偶更明顯,有九成都跑掉了,所以我才覺得說,有什麼辦法可以直接幫助這些人,這樣子(台語)。」  ⒋於0時1分54秒至0時3分52秒,旁白聲音(即乙之聲音):「以前傳統入珠,就是有裝就好,所以玉石、瑪瑙、水晶、玻璃、壓克力都有人在裝,但是它有年限的問題,那時間上,有的3年、5年、10年、20年不一定,看你身體的狀況,所以它果病變的時後,你就要取出來。現在是用一種人工鑽(畫面為多顆透明珠子放在鐵碗裡,【擷圖7】)。它這就是按摩,讓你利用做的時候它會按摩(【擷圖8】),因為女孩子會壓縮回來,因為這是,入珠它是相對的,男生它會壓縮回來,你就會比較硬,比較粗,女生就會覺得你的粗大,你就覺得女孩子的很緊,所以它是這樣,所以利用這個抽插、滾動去按摩你的海綿體,讓他又硬又持久,所以這個有申請專利就是申請這個珠子(畫面為專利證書,【擷圖9】及【擷圖10】),它裡面有一個按摩的弧度,它會按摩我們的海綿體,又不能去傷到你的海綿體,所以它的弧度又不能太大,這個經過專家去設計過的。」、「裝珠子會有的問題,第一,你的材質好不好,對不對,可以撐幾年。再來第二就是,大小適不適合。第三,裝的位置有適合嗎?其實這個東西果有裝得好,其實在你的性生活會加分好幾十倍。」、「我去接觸的時候,是因為一開始有一個朋友說他在監獄裡面,專門幫別人裝很多了,結果他就叫我去磨珠子,我珠子磨了3年,磨到我覺得亮度夠了,光滑度夠了,他要的東西我都準備給他了,然後一拉出來,他說我有割過包皮,他沒辦法裝,所以後來我就自己,我就問他你怎麼裝,早期一開始是這樣,看別人怎麼裝這樣。」  ⒌於0時3分53秒至0時5分18秒,畫面為乙手中拿著一個模型陰莖,該模型陰莖套著保險套,乙把鐵珠從模型陰莖側邊,穿過保險套,塞進保險套及模型陰莖之中間(【擷圖11】、【擷圖12】、【擷圖13】、【擷圖14】、【擷圖15】及【擷圖16】),於此同時,旁白聲音(即乙之聲音):「早期裝珠子都是找一些不一定符合人體的材質,所以他時間到了,3年、5年之後,就開始發炎、化膿,甚至會影響他的硬度,第一是材質的問題,第二是技術的問題,因為以前傳統就是把這個東西挖個洞放進去而已。我們現在是要了解它的內層膜,要怎麼用,你不能傷到它的神經,傷到它的血管,要怎樣把它放進去不會傷到它,能幫助它,因為老二是越壓縮,它越硬,所以你就是利用壓縮的原理,利用滾動的原理去按摩,所以不像有的坊間,有的人之前被關,裝一些膠囊型,這就是因為是錯誤的觀點,今天你越大,就像你拿小指插你的鼻孔,你覺得剛剛好,你今天拿大拇指插你的鼻孔呢?是不是就撕裂傷,所以你要了解女生的洞,女生的洞口跟她的陰道,所以你只是裝洞口,緊緊地服貼這樣子,利用珠子的點去刮她的陰壁,而不是硬把它塞進去,所以說你材質果不要出問題,大小有適合的話,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⒍於0時5分19秒至0時5分52秒,畫面為甲躺在床上,並且裸露下半身,乙站在甲身旁戴著塑膠手套,並且把雙手放在甲生殖器之位置,因甲生殖器之位置有打馬賽克,所以從畫面中看不清楚乙雙手之動作(【擷圖17】及【擷圖18】),於此同時,旁白聲音(即乙之聲音):「最困難的點,應該是說你要怎麼裝起來不會傷到它,又能增加它的性能力,讓它更硬更粗更持久,男人都是這樣,都嫌棄別人的溪大,原來是你的船太小艘,你不去了解這個原理,卻怪女孩子性慾不高,就是因為你找不到她的開關,你沒辦法啟動到她,勾不到她的敏感帶,她的G點嘛。」  ⒎於0時5分59秒至0時7分26秒,乙對著鏡頭說(【擷圖19】):「其實入珠是這幾年,因為我用不同的方式,我投資,我甚至以前我爸媽一直罵我,說我這個笨兒子,我田產留給你,你不要,你竟然給我賣掉,跑去高速公路旁去買房子,夭壽吵,我說媽媽妳不知道,我是為了讓這些男人每天看,看到最後他會來找我,不然住在高速公路旁很吵啊,灰塵很多啊,但是那就是不同的角度。」、「像我前幾天有一個客人,他說他是做送貨的而已,他說他來過一次讓我裝一圈之後,他一口氣來要再加兩圈多,我說是怎樣呢?他說我其實生活也沒有很好過,因為我還要繳貸款,還要養妻小,其實生活壓力也是滿大的,但是自從入珠之後,他們夫妻很喜歡做愛,他們覺得做愛是他們最快樂、最輕鬆的時刻。今天我入珠得到最大的就是分享很多人在夫妻,或是男女朋友,你裝這個東西改善他的這些問題,讓男人有信心,房事若意,你出去外面跟朋友接觸,做生意,做業務,你會非常有信心。」 附表二:
桃園地檢署110年度他字第4995號偵查卷宗光碟存放袋中所附標示「00000000000京粗入珠店甲○○媒體宣傳影片」之光碟。 ㈠勘驗檔案:videoplayback.MP4 ㈡勘驗範圍:播放時間00:00:00-00:13:36,全長13分36秒 ㈢勘驗內容:以下皆以播放時間標示。  ⒈拍攝畫面中坐著一位女生(下稱甲)及一位男生(下稱乙),【擷圖1】所示。  ⒉於播放時間0時0分17秒至0時0分57秒,甲說:「男人都想要自己的老二更強大,有一種傳說中的技術叫入珠,讓人又好奇又害怕,今天請來了從業23年,經手上萬隻雞雞的入珠教主,甲○○師傅。」旁白聲音(即乙之聲音):「我本名叫甲○○,我開這間京粗入珠店,專門做入珠23年。」、「入珠,會裝的人,算秒就幫你裝好了,這個術有所攻嘛,百分之95到百分之100都OK,我就把這個東西做到全臺灣省,從臺北開到高雄都有開店。」  ⒊於0時0秒58至0時3分3秒,甲說:「想問一下師傅,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入珠聽起來是非常神秘的一個技術呢?」乙說:「一般以前它會接觸的都是在監獄的人,他比較會接觸這個東西,他那邊資源有限的情形之下,再加上沒有臨床實驗,所以這以訛傳訛,會把這個東西誤化掉,就像以前入珠都是刺青在幫忙入,因為刺青店跟這些人接觸之後,他是把裡面的以訛傳訛把它傳出來,所以他沒有教到他正確的知識。裝得果大小合適,位置合適,排列合適的時候,女孩子會舒服。但是問題你果不合適的時候,會造成人家會受傷」甲說:「師傅的功力就是把雞雞改造得雄壯威武啦。想先請師傅跟我們說一下手術步驟,因為我在網路上查入珠,然後大家都是怎麼自己亂入,好像是說監獄裡面大家時間多嘛,會把塑膠筷切成一小段,再磨成一小顆珠珠,然後兩個人,一位把雞雞撐開,一位來開刀放進去,這個是正確的步驟嗎?」乙說:「這是最傳統的方式,非常克難的方式,不清楚的人才這樣子做,像我們在施工的話,只需要一個人。傳統的話,他們裝一顆的話動不動就5分鐘、10分鐘,甚至最高快1個鐘頭,我在做果超過3分鐘的話,就算那天有點精神不太好,一般裝那個差不多在1分鐘之內就幾乎可以完成。」甲:「用塞的啊?所以是從尿尿的地方塞進去嗎?」乙:「不是不是,他是從皮這邊把它塞進去。」甲:「所以是把包皮弄得很薄,就是把它撐開,讓它薄薄的時候,然後把珠子塞進去。」乙:「對對對,好像你在擠青春痘啊,你的皮膚也沒有洞,不是可以擠出青春痘嘛。」甲:「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我一直以為要割一刀,然後放進去,原來是推進去。」乙:「對對對。」  ⒋於0時3分4秒至0時3分42秒,甲說:「那想問一下,材質有分哪幾個種類呢?」乙說:「材質基本上的話,果你只是要裝的話,不是要管它好不好用的話,其實只要是硬的東西都可以塞進去,但問題是它好不好用,它能不能用,它會不會病變的問題。比說你說的最傳統的這個叫做監獄裡面的膠囊,其實它不是膠囊的好用,它是因為在監獄裡面你手沒辦法磨你要的弧度,所以你只能用一個短短的棒子偶爾把它磨,硬把它鑽出來的,所以它不是好用的東西,它這樣子的話,做起來會變成做的時候會卡卡的。」於0時3分43秒至0時5分45秒,乙向甲說明,放在盤子裡的水晶、玉石、玻璃、瑪瑙、陶瓷等材質的珠子都是之前客人入珠所用,經過2、3年之後不行了,再找他從陰莖裡面取出,其中入珠的材料還有奶嘴上面的矽膠條、七星羅盤上面的珠子等物品(【擷圖2】)。之後,乙向甲說他看過最昂貴的入珠材料是鑽石原鑽,但只要入珠材質不出問題的話,裝真鑽或人工鑽效果都一樣。  ⒌於0時5分46秒至0時7分46秒,甲說:「那我們教主有自己特別的珠子喔,而且還申請過專利」乙說:「當然有,其實入珠是用點去刺激女孩子」之後,乙把自己入珠所用的珠子,跟市面上的珠子放在天秤上比較重量(【擷圖3】)。甲說出測量的結果:「一般在用的材質一顆的重量是你的珠子的二十倍。」乙向甲說明選擇太重的珠子入珠,在性交撞擊女生恥骨的時候,會造成女生疼痛,乙補充說明:「所以我們是要刮它的刺激度,不是要撞擊力,所以很多人把它搞錯之後,裝了這個東西,它的撞擊力,第一,女生會受傷,第二,裡面男生也會受傷。」甲:「因為大家都覺得說,入珠就是要越大顆越好,但是一般這種大顆的,但其實它重量很重啊,那我們女生的陰道口也沒有這麼的寬廣,所以你果入一圈這麼大顆的陶瓷珠,就很有可能會傷害到女生外陰部的地方,而且在撞擊的時候也會痛,要訣就是,增加它的刺激面跟那個點,不需要太重的珠子,那我們可以用師傅的這個奈米珠珠(【擷圖4】),讓你的老二可以有很多凸點。」乙說:「對,其實也像是說保險套買粗顆粒的,顆粒又比它大5倍,所以就刺激度就會大它5倍的意思。」  ⒍於0時7分49秒至0時9分4秒,乙拿出前端套著鐵珠串之模型陰莖放在桌上(【擷圖5】),請甲用手套弄模型陰莖後端沒有鐵珠的地方,及前端套著鐵珠串的地方,比較兩者的觸感。乙說:「所以我們基本上就可以增加它5倍以上的刺激度,5倍到10倍」甲表示就同身體按摩滾輪有一圈一圈、一顆一顆的珠子可以按到氣節一樣。乙接著說:「我入珠可以入這麼多年,只入一個產品,全省開到連國外都去做,是為什麼,因為我們珠子其實不是像人家說的,只有增加女孩子的刺激度,因為她緊了之後她才會夾回來,就會變硬,所以說他做起來又可以持久,又可以有那種感覺出來。」甲說:「也就是說,在這個滾輪的感受,不是只有女生感覺得到,自己的雞雞也感覺得到這個珠子在按摩海綿體」乙說:「對對對,一般的男人都以為越長越粗越好,其實女人第一要什麼,硬」甲說:「而且我們陰道也沒有這麼長,我們不是一個隧道。」  ⒎於0時9分6秒至0時9分54秒,甲說:「師傅我看到兩個名詞,死珠、活珠是什麼?」乙說:「在我20幾年前還沒做之前,觀念就是說,一直在質疑說要活珠,是我開始把它改死珠。因為它早期用的材質不好,它只要固定了它就會傷到我們的海綿體,所以它必須滑動讓它減少它的受傷,再來第二,它果平常它會滑動的話(乙邊說話邊拿出套著保險套的模型陰莖,把珠子從保險套口塞入保險套與模型陰莖之間,【擷圖6】及【擷圖7】),到了陰道裡面之後,反而它是不動,為什麼,因為變成它皮在動,到裡面之後它變成不動。為什麼我們不要這樣子,我們要把它做固定,我做的就是我插多深就是很順刮到哪裡,在外面動的它進去裡面它就不會動。」  ⒏於0時9分55秒至0時10分21秒,甲問:「那術後有沒有需要特別的照顧?好比說要停機多久?」乙說:「兩個禮拜不做愛,有一些違規的人,他一個禮拜就做愛,珠子不會跑出來,就是腫起來,因為他沒想到說它的刺激度突然提升10倍,我們的老二,它有一點破皮的情形之下,它沒辦法承受那種高刺激度,所以它會水腫。」  ⒐於0時10分22秒至0時10分40秒,甲問乙入珠後要怎麼把珠子拿掉?乙回答:「其實我跟你講,那個拿掉其實,果不病變的話,很好拿,就皮噹一聲它就拿出來了。」  ⒑於0時10分40秒至0時11分13秒,乙向甲說明,以前入珠的人大多是從事八大行業,現在都是一些事業有成的人去入珠,因為年輕時是有力沒錢,等到五子登科的時候是有錢沒有力。於0時11分21秒至0時13分31秒,乙回答甲的提問,第一,入珠的比例、位置裝對的話,還是很好打手槍。第二,選擇大小合適的珠子入珠,還是可以口交。第三,入珠後過海關安檢也不會因此被抓。第四,女生會對有入珠過的陰莖上癮。第五,選擇大小合適的珠子入珠,做愛的時候也不需要使用更多的潤滑液。最後,乙向甲分享他的客人入珠之後,變得又硬又持久的例子(【擷圖8】)。 附表三:
桃園地檢署110年度他字第4995號偵查卷宗光碟存放袋中所附標示「00000000000京粗入珠店甲○○媒體宣傳影片」之光碟。 ㈠勘驗檔案:wo-zai-xia-mian-sai-liao-18ke-ru-zhu-jie-guo-ma-fan-da-liao-da-ma-fan.MP4 ㈡勘驗範圍:播放時間00:00:00-00:10:29,全長10分29秒 ㈢勘驗內容:以下皆以播放時間標示。  ⒈於0時0分0秒至0時0分11秒,拍攝畫面為黑屏,背景聲音:「來,先生過來」、「痾......」、「這什麼東西?」、「不要碰啦」、「幹嘛,不要動,趴下」、「靠北,喔幹,麻煩大了。」(【擷圖1】)。  ⒉於0時0分12秒至0時2分0秒,有一群男子聚集在一間房間內,其中一人分享他去入珠的原因,並向其他人展示他入珠後的陰莖陰莖的位置有打馬賽克,最後,另一位圍圍巾之男子(下稱甲)表示他也想去入珠(【擷圖2】及【擷圖3】)。  ⒊於0時2分1秒至0時2分33秒,甲開車前往入珠。於0時2分46秒至0時6分3秒,畫面為甲和另一名身穿黑白印花外套之男子(下稱乙)坐在沙發上聊天(【擷圖4】),甲:「這個東西師傅真的安全嗎?」乙:「你放心,因為這個會做的,一分鐘可以裝一圈,大家給我裝差不多一根菸我就把它裝好了。曾經有個客人,他在找那個監獄的師傅,他一圈給人家裝8個小時。」甲:「所以現在就是師傅等一下先驗車,那我們現在看車要怎麼看?直接看?」乙:「對啊,看你的條件怎麼樣啊,這個當沒有改裝之前,我跟你講,你拿出來都會很不好意思,就好像你去上公共廁所,果沒有裝珠子的人都一定這樣子,一定是幹在馬桶,怕隔壁看到,為什麼,我的太小了,當你入完之後,我跟你講,很多人都是離一尺這樣子尿。」甲脫下褲子給乙檢查陰莖陰莖的位置有打馬賽克【擷圖5】),乙說:「你這個條件不錯,屬於中上級的,你這個中上級在我們的眼裡只算是ALTIIS,只要讓我,經過我幫你改裝之後,我跟你講,至少是GT4的級數」旁邊的男子:「師傅他這樣入多少公分的珠子會比較好?」甲:「我們是看年紀,因為他年紀不是很大的話,你不能太大,因為你太大有時候會變成口○不容易,女生的嘴巴就會酸。因為女孩子的○○她有分一指半、兩指、三指,所以我們只能做一個剛好緊緊地進去之後,是利用珠子去磨她○○的爽,不是把她的○○撐開的爽,撐開到最後是撐裂掉而已。」之後乙幫甲之陰莖消毒,旁邊的男子:「這樣入完多久可以發生性行為?」乙說:「10幾天。」乙表示他之前看過最長的陰莖是20幾公分,並說:「男生都一直以為越長越粗越好,其實錯了,所有的女生第一條件就是要硬」甲說:「那個珠子本身就是硬的嘛。」  ⒋於0時6分4秒至0時8分51秒,甲脫掉褲子並躺在床上,陰莖的位置有打馬賽克,(【擷圖6】),甲說:「這有一種結婚的感覺」乙說:「結婚在賭20年,這個3分鐘讓你換30年。」畫面切換為拍攝甲之上半身(【擷圖7】),甲說:「喔,你開始了嗎?啊,開始了,喔喔喔(大叫聲),這個沒有在裝的,這個直接侵入性,喔靠,喔喔喔(大叫聲),師傅,現在完全沒有辦法演,也沒有辦法裝,不是師傅你現在進行到哪裡了?哈哈旁白問:「所以會痛是不是?」甲說:「就會一點點感覺,可是你會覺得,好像師傅一直在上子彈,在塞的時候沒有很痛,喔這個腳一直用力,喔喔,來得有點突然」畫面改為甲躺在畫面中間,其陰莖的位置有打馬賽克,乙把雙手放在甲陰莖的位置(【擷圖8】),之後再切換為拍攝甲之上半身,甲說:「這種感覺真的是,有人塞東西在你老二上面,那個心理上小劇場會很多。」旁白說:「喔喔喔,要一圈了。」甲:「我現在老二長什麼樣子了?」旁白說:「你現在老二看起來信佛教,人家問你有沒有唸經,你就脫褲子給他看。」甲:「完成了?我覺得真的沒有想像中那麼痛,但是入完之後,突然有一種,哇,我升級的感覺,改完之後想要試試看車況怎麼樣,所以剛剛師傅是用什麼把我的皮刺穿」旁白問:「用他的嘴巴,牙齒啊」但乙並未回答。最後,甲穿上褲子後下床(【擷圖9】)。  ⒌於0時8分52秒至0時9分44秒,甲入完珠之後,開車前往機場打算試看看是否能順利通過安檢掃描(【擷圖10】),甲說:「他果直接搜我身,檢查裡面,果還再復原的話,那我珠子不就掉光了,不就白入了」旁邊的友人說:「不是,他現在是用那個白色的紗布幫你保護起來,你經過嗶嗶叫他一定叫你拆開啊。」甲:「果拆開的話我就跑,反正跑掉的話就沒事了。」  ⒍於0時9分45秒至0時10分20秒,拍攝畫面為黑屏(【擷圖11】),背景聲音為過海關安檢之對話:「那個圍巾要嗎?」、「圍巾不用。」、「口袋裡面有手機幫我拿起來」、「來,先生過來」、「痾......」、「這什麼東西?」、「這個是那個入...就是有傷口啦,不方便」、「什麼傷口」、「不要碰啦」、「幹嘛,不要動,趴下」、「靠北,喔幹,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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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