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181號
SCDV,114,訴,181,2025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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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81號
原 告 曾楟蓁
被 告 張綾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
              書 記 官 黃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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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