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清字,114年度,3號
PCDV,114,消債清,3,2025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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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清字第3號
聲 請 人 孫鈵育孫瑞華


代 理 人 吳俊志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5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清算,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古秋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劉馥瑄  附件:
  請預納本件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新臺幣(下同   )3,570元(即依聲請人陳報之債權人6人,連同債務人, 合計7人,暫以每人10份,每份51元計算:7×51×10=3,570 0)。
  請釋明本件聲請之理由,即詳實說明債務種類暨發生之原   因?為何積欠債務?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請提出聲請人自108至110及113年度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 類所得資料清單、聲請前5 年內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 資料表等資料,以及說明於本件聲請前有無與金融機構債 權人進行協商或調解。如有,則請提出協議書或無擔保債 務還款計畫書
  請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市○○   路000號5樓】申請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 受益人之人壽保險投保紀錄,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 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
  請向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地址:臺北   市○○區○○街0 號3 樓】申請查詢聲請人本人於各金融



   機構銀行之存款帳戶之餘額,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   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
  請聲請人提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之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可省略)
  請說明聲請人目前居住地為何?是否為新北市○○區○○路00 號3樓房屋?是否為自用住宅?若為自用住宅請說明所有 權人為何,並提出該房地之最新土地、建物第三類登記謄 本;如為租屋居住,請提出最新一期租賃契約及繳交房租 之相關證明,並說明聲請人係與何人同住於該屋?如何分 擔家庭生活費用?
  請聲請人說明聲請清算前2年至今之收入情形,即自111年9 月5日起至目前為止之期間內含基本薪資、工資、佣金、 獎金、津貼、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 計畫收支款、政府補助金、停車費補助、分居或離婚贍養 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情形,並提出相關證明 文件。例如薪資單、薪資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等;若為打 零工或現金領取方式者,應說明歷次工作情形(包括工作 內容、工作單位、地址、職稱、負責人姓名等),並提出 薪資袋及雇主出具之員工在職薪資證明書、雇主聯絡電話 等,勿僅提出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代替, 如於某段期間內無收入,亦請陳報起迄時間。
  請說明聲請人及所扶養之母親顏秀葉有無領取社福補助津 貼,如租屋津貼補助、低收入戶補助、身障補助、老年津 貼、國民年金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請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存摺內頁等據實向法院陳報。此外 ,聲請人自聲請清算前2年即113年9月5日至今,有無接受 家屬扶養或親友資助必要生活支出費用?如有,請敘明詳 細情形(每月或每週、金額多寡及是否固定等),並請提 出該名家屬或親友之聯絡方式(姓名、住址、電話)、聲 請人接受資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等據實向法院陳報。  請提出聲請人本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   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   送達日之後)、所有保險單(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 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並敘明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每期保費金額、有無曾以保單向保險公司借 款,以及若終止該等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各為若干? 暨提出繳交保費單據及保險契約影本。
  請說明聲請人目前於日常生活或工作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   為何?如係自有之汽機車,請提出汽機車行照影本並說明   上開車輛之現值為何?如已報廢,亦請一併提出相關文件



   以資證明。
  請說明聲請人有無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   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各類財產?   又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清算前2年即自111年9月5日迄今,期 間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如有,應詳述其原因情事,據實 向法院陳報。(亦即就上開財產之有償、無償取得、變更 、設定負擔或移轉等事實或法律行為致生權利得、喪、變 更情形)
  請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即自111年9月5日迄今,有 無遭第三人強制執行扣薪?或聲請人名下財產有無涉訟或 被扣押在案?如有,請陳報先前或目前繫屬中之訴訟或強 制執行程序暨其繫屬法院、案號、股別及執行名義。  本件債務清理程序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則聲請人   有何財產可作為清算財團之財產?請製作資產表並附具證   明文件詳述之(係指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   、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各類財產   )。
  請陳報聲請人曾否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或破產法受刑   之宣告,及曾否經法院認可和解、更生或調協,因可歸責   於己之事由,致未履行其條件。
  本院依職權查詢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得知聲請人為 孫鈵育小吃店之負責人,請提出該營利事業單位聲請清算 前1 日(即113年9月4日)回溯5年內之每月營業額資料。  依聲請人提出之債權人清冊所示,有將國泰世華銀行、台 新銀行及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列為其債權人,然玉山銀 行於本院前置調解程序時所提出之債權銀行明細表卻未見 有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故請聲請人查明目前是否仍 有積欠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等銀行債務,如有者,請 更正債權人清冊。又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曾於113年10 月18日具狀表示其與聲請人間已無欠款情事,則請聲請人 查明其與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間之債權債務關係後,如 有錯誤,請一併更正。另依聲請人於113年12月16日向本 院所提出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聲請狀所示,其曾與星展 (台灣)商業銀行事前協商,然卻未在債權人清冊中見有星 展(台灣)商業銀行,再請聲請人查明其與星展(台灣)商業 銀行間之債權債務關係後,如有錯誤,請一併更正。  請陳報聲請人是否依新北市所公告114年度最低生活費之1. 2倍即2萬280元,作為其必要生活費用之金額。如不是者 ,請就每月支出生活費用之單據,以為證明。
  請聲請人提出於聲請前2年內有實際扶養顏秀葉之證明文件



(例如以顏秀葉為受扶養人之報稅資料)、就該扶養義務 應分擔之人數及其姓名(即除聲請人外,依法律規定亦負 有扶養義務之人,例如聲請人之兄弟姊妹及其父親)、與 受扶養人之關係,暨扶養義務人最近2年之國稅局綜合所 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聲請前5年 內之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再者,請說明其所扶養之母親 顏秀葉目前有無工作,現有何不能維持生活而須為必要之 經濟上供給之情形,請檢附顏秀葉最近5年之勞保被保險 人投保資料表、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相關證據資料 為證。此外,依聲請人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內第 五點所載,其每月實際支出之扶養費為1萬2,000元,請說 明該1萬2,000元之扶養費由3位扶養義務人所平均分擔, 亦或是聲請人單獨支出之扶養費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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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