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受監護人不動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14年度,49號
SLDV,114,監宣,49,2025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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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監宣字第49號
聲 請 人 楊○○
相 對 人 楊○○○
即受監護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處分受監護人不動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聲請人代為處分受監護人楊○○○(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所有坐落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
二、處分前項不動產所得價金應存入受監護人楊○○○之彰化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行帳號第00000000000000號帳戶。
三、聲請程序費用由受監護人楊○○○之財產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楊○○為相對人即受監護人楊○○○
之女,相對人前經鈞院於民國108年12月30日以108年度監宣
字第475號裁定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人,併選定聲請人擔任其
監護人。相對人名下有坐落於附表編號1至6號所示之不動產
(以下合稱系爭不動產),系爭不動產均坐落於高雄市地區
,聲請人則與相對人居住在臺北市地區,兩地相隔距離太遠
,管理維護成本過高,聲請人難以繼續為相對人管理系爭不
動產,為避免受監護人繼續支出無益之管理費用,確有處分
系爭不動產之必要,爰聲請許可聲請人代為處分系爭不動產
等語。
二、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
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
,不生效力:㈠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㈡代理受監
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
止租賃。民法第1101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且此等規定
於成年人之監護亦準用之,此觀民法第1113條規定即明。
三、聲請人之上開主張,業據提出本院108年度監宣字第475號民
事裁定暨確定證明書、戶籍謄本、建物暨土地登記第一類謄
本等件為證,已非無據。且聲請人已向本院陳報受監護人之
財產清冊在案,亦經本院依職權調閱108年度監宣字第475號
民事全卷(下稱監宣卷)查核無誤,故其主張上情堪信屬實
。又聲請人已到庭陳明:我要處分媽媽高雄的不動產,媽媽
現在有存款,但是因為高雄的不動產太遠了,不好修繕,剛
剛才出租出去,但我還是要賣掉,我媽媽有2棟房子,1 個
在臺北、1個在高雄,媽媽現在跟我住,媽媽臺北的房子是
我姪女在住;(問:相對人高雄房子目前出租多少?)現在
出租金額為1萬4一個月等語(本院卷第57頁筆錄)。本院審
酌相對人現與聲請人同住在臺北市,系爭不動產則坐落於高
雄市,目前雖有租金收益,然考量兩地距離相隔甚遠,與監
護人即聲請人因管理系爭不動產所支出之時間及勞力成本相
權衡下,顯然難以為繼,亦無法期待讓相對人自行使用系爭
不動產,則如不處分系爭不動產,受監護人恐繼續支出無益
之管理費用及稅務負擔,對於受監護人而言自屬不利益。衡
以處分不動產較為費時、繁瑣,聲請人預先請求准予許可處
分系爭不動產以供將來所需,已非無由。故本院審酌上情,
認聲請人主張為受監護人之利益,有代為處分受監護人所有
系爭不動產之必要,洵非無據。從而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
三、末按,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又監
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
人者,應負賠償之責。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100條、第
1109條第1項規定甚明。本件為保護受監護人之利益,並利
於監督監護人管理變賣財產所得之行為,爰併予諭知聲請人
處分系爭不動產所得之價金,應存入受監護人楊○○○於彰化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行帳號第00000000000000號帳
戶。聲請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適管理,並使用於
受監護人之生活及養護療治費用。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規定,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5  日         家事第二庭法 官 林妙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5  日              書記官 李苡瑄              
附表、受監護人楊○○○之不動產:

編號  地號、建號或門牌號碼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高雄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 204 10000分之50 2 高雄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 115 10000分之50 3 高雄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 114 10000分之50 4 高雄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 369 10000分之50 5 高雄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 3,829 10000分之50 6 高雄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 389 10000分之50 7 高雄市○○區○○段000○號即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00號建物 53.59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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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有限公司內湖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