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4年度,74號
CYDV,114,消債更,74,20250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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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74號
聲 請 人 嚴志隆

代 理 人 許洋頊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
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台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美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8  日
              書 記 官 陳雪鈴
             
附表:
一、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2,440元,如逾期未繳,則駁回更
生之聲請。【郵務送達費部分,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8人×10份×43元-1,00
0元=2,440元】。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
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
二、依調解時最大債權人嘉義縣中埔鄉農會提出陳報狀所附債權
計算書(調解卷第71至73頁)所載,聲請人所積欠之本金及
利息數額高達32,043,198元,已逾越1200萬元,請陳報聲請
人是否仍聲請更生?
三、勞保、國稅資料部分:
(一)請提出聲請人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
略)。
(二)請提出聲請人之受扶養人(即聲請人配偶)最近一個月申請
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1、112年度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三)請提出受扶養人即聲請人配偶之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明細,若未投保勞保,亦請以書面陳報之,另若未投保勞保
,但有投保農保、漁保或國民年金等其他保險,應陳報是否
領取農保、漁保或國民年金之給付。
四、財產方面:
  請陳報聲請人名下是否有汽、機車,若有,應請提出行車執
照並陳報目前二手市值為何?若無,亦請以書面陳報之。
五、收入方面:請陳報聲請人除擔任保全之工作收入外,是否有
其他兼職收入?若有,則請陳報每月兼職收入數額為何,並
提出相關入帳資料。若無,亦請以書面陳報。
六、補助部分:
  請陳報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配偶)有無領取任何政
府補助金?(如:低收補助、租屋補助、殘障津貼、交通補
助、失業補助等)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報領取
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
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無,亦請書面說明之。
七、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配偶)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
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2年4月10
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
額內頁影本)。
八、商業保險部分:
(一)請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
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二)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任何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
、子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
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
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
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
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
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
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九、請陳報有無股票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
構之全部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如有股票則請
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
在地及該股票現值;若無任何股票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
書面說明)。
十、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部分:
(一)請陳報聲請人配偶是否喪失工作能力而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
?若有,請陳報相關證明。
(二)請陳報,聲請人配偶每月是否領取任何勞保老年給付、國民
年金老年給付、老農給付、相關保險失能或定期性給付等?
若有,請陳報每月領取數額為何,並提出相關入帳資料。若
無,亦請以書面陳報。
、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14年4月9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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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